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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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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4-10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股东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的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分别变更为“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产品、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产品”。

2、本次股东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股东变更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东变更的通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的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分别变更为“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产品、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产品”。

本次股东变更后,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产品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68,3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16%;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产品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6,2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4%。

本次股东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二、备查文件

1、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东变更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4-10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收到公司股东吴一萍、吴莉萍、由鑫堂、熊波(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4年8月21日收盘时,由鑫堂持有公司股份14,272,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9133%;熊波持有公司股份8,768,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754%;吴一萍持有公司股份29,004,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8882%;吴莉萍持有公司股份22,551,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0232%。本次权益变动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6月1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其他说明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