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38 公司简称:华立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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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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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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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09日(星期一)16:30-17: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http://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9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gZc3lJ5ac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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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会类型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9月09日(星期一)16:30-17:30在“价值在线”(http://www.ir-online.cn)举办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09日(星期一)16:30-17: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http://www.ir-online.cn)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何全洪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孙伟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孙媛媛女士,独立董事薛玉莲女士。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9日(星期一)16:30-17: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gZc3lJ5ac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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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69-83338072
邮箱:investor@dghuaful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http://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总部二路13号汇富中心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9日
至2024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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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和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和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谭洪汝先生、股东谢劭庄女士、股东谢志昆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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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2日 9:3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 710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信封/标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69-83338072
邮箱:investor@dghuafuli.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710。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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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宏源”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综合评估和审计结果,股权和相关债权挂牌价格拟暂定合计数为14,157.14万元。其中,根据评估结论,截止2024年6月30日东莞宏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94.54万元,股权挂牌价格定为794.54万元;根据审计结果,截止2024年6月30日东莞宏源总负债为39,483.24万元,其中公司享有的对东莞宏源的债权金额为13,362.60万元,相关债权挂牌价格拟暂定为13,362.60万元,为完成本次交易公司可能存在新增对东莞宏源的债权的情况,相关债权挂牌价格最高金额将不超过39,483.24万元,最终相关债权挂牌价格以挂牌日公司对东莞宏源享有的实际债权金额为准。最终交易对价为股权成交价及交割日公司对标的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以及过渡期期间的损益之和。
● 公司董事谭栩杰先生或其指定关联方拟参与竞拍。本次交易或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关联交易的情况,亦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对方、最终交易价格等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东莞宏源100%股权和相关债权。
综合评估和审计结果,股权和相关债权挂牌价格拟暂定合计数为14,157.14万元。其中,根据评估结论,截止2024年6月30日东莞宏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94.54万元,股权挂牌价格定为794.54万元;根据审计结果,截止2024年6月30日东莞宏源总负债为39,483.24万元,其中公司享有的对东莞宏源的债权金额为13,362.60万元,相关债权挂牌价格拟暂定为13,362.60万元,为完成本次交易公司可能存在新增对东莞宏源的债权的情况,相关债权挂牌价格最高金额将不超过39,483.24万元,最终相关债权挂牌价格以挂牌日公司对东莞宏源享有的实际债权金额为准。最终交易对价为股权成交价及交割日公司对标的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以及过渡期期间的损益之和。
为此次公开转让事项的推进所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接产权交易机构办理挂牌手续、与意向受让方沟通、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在各轮次挂牌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变更转让底价后重新挂牌等。
公司董事谭栩杰先生或其指定关联方拟参与竞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谭栩杰先生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可能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审慎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谭栩杰先生已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谭栩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其父亲谭洪汝先生及其母亲谢劭庄女士合计持有公司16.93%的股份,其舅舅谢志昆先生现任公司执行总裁,持有公司3.84%的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谭栩杰先生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可能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谭栩杰先生,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概况
1.交易类别和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出售资产”的交易类型。标的公司的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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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属状况说明:截止目前,公司所持东莞宏源的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3.主要股东:公司于2019年1月出资设立东莞宏源,目前公司持有东莞宏源100%股权。
4.标的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二)标的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1.东莞宏源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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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前12个月内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情况。
2024年1-6月,为满足东莞宏源业务经营需要,改善财务状况,华立股份向东莞宏源提供的1,250万元资金支持计入东莞宏源的资本公积。
除上述资金支持和因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进行资产评估外,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等情况。
(三)相关债权的情况
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东莞宏源总负债39,483.24万元。其中,公司享有对东莞宏源的债权金额为13,362.6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享有对东莞宏源的债权金额为23,958.24万元,其他方享有对东莞宏源的债权金额为2,162.40万元。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为东莞宏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34,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公司拟向东莞宏源提供借款用于提前偿还农业银行常平支行的部分贷款,以提前解除该担保。因此,公司可能存在挂牌日前新增对东莞宏源的债权的情况,最终相关债权挂牌价格以挂牌日公司对东莞宏源享有的实际债权金额为准。
公司将在交易合同中对相关债权交割进行约定,将受让方完成支付相关债权的转让款作为股权交割的先决条件之一,以确保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公司为东莞宏源提供担保或其他资金往来的情形。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债权交割的具体方案内容以双方签署的交易协议为准。
四、标的公司股权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经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10950号)。公司以评估结论作为本次交易股权定价依据,确认本次交易股权挂牌价格为794.54万元。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3)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
(4)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5)出具评估报告:《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10950号)
(6)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总资产账面值为40,248.71万元、总负债39,483.24万元、股东全部权益765.47万元;总资产评估值为40,277.78万元,增值额为29.07万元,增值率为0.07%;总负债评估值为39,483.24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评估值为794.54万元,增值额为29.07万元,增值率为3.80%。
2、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765.47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为273.20万元,评估减值492.28万元,减值率64.31%。
3、结论确定: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94.54万元,比收益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高521.34万元。
资产基础法是对企业账面资产和负债的现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收益法是通过估算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将预期现金流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到企业价值。本次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与收益现值法评估结论相差不大,但考虑到收益法在运用过程中主要是根据公司历史财务资料及结合公司长远规划进行分析、判断、预测,存在着较多的假设前提,其结果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故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果。
基于以上原因,评估机构认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更符合本次经济行为对应评估对象的价值内涵,因此本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794.54万元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股权定价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受让方及成交价格根据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规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成交价格、交付和过户时间等合同主要内容尚无法确定。本次交易过渡期期间的损益、相关债权交割方案具体以双方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手方后,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规则签署交易合同,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对于收到的转让价款,公司后续将集中资源投入核心业务,积极发展战略新兴业务,通过长短期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持续创造新价值。本次交易以标的公司评估值为基础,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等情况。
(三)若此次挂牌受让方为董事谭栩杰先生或其指定关联方,公司与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发生的交易将成为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东莞宏源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六)本次交易对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交易产生的具体损益金额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谭栩杰回避表决。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2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谭栩杰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股权定价以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相关债权定价以公司对标的公司享有的实际债权金额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原则。公司董事谭栩杰先生或其指定关联方拟参与竞拍,本次交易可能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审慎履行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谭栩杰回避表决。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监事会认为: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股权定价以标的公司评估值为基础,相关债权定价以公司对标的公司享有的实际债权金额为依据,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关联交易的情况,亦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九、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对方、最终交易价格等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截止目前,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成,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5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4年6月6日。公司股份总数由206,674,697股变更为268,677,10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6,674,697.00元变更为人民币268,677,106.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述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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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章程变更登记备案等事项。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谭栩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谭栩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
谭栩杰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香港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止目前,谭栩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谭洪汝先生及谢劭庄女士之子。谭栩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郑州市郑东新区楷林IFC·C座23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晨女士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股权定价以标的公司评估值为基础,相关债权定价以公司对标的公司享有的实际债权金额为依据,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郑州市郑东新区楷林IFC·C座23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全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黄卫祖先生、张冠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谭栩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制度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谭栩杰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