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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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化项目的投资规模由34,954.00万元缩减至26,954.0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由34,000.00万元缩减至26,954.08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072.93(含息)万元用于甘肃银石EPC项目;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同意将已结项的宣东能源EPC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7,558.19万元(含息)用于全资子公司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自建项目一一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
注②:截至2024年6月30日,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为子公司自有资金建设,募集资金尚未投入。
注③:收尾工程受业主方盘锦浩业自身原因影响,一直处于停缓建状态。经与盘锦浩业沟通,其根据自身发展定位和目前经营现状判断,尚无法确定具体复工时间。
注④:宣东能源EPC项目:该项目已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中交,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462.94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缩减,由此对应的资金占用费及管理费金额降低,导致项目整体收益不及预期;甘肃银石EPC项目:该项目经济效益主要来源于资金占用费及管理费,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尚未投入完毕,累计经济效益无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超合金生产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项目募集资金尚未投入,累计经济效益无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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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累计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4-061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调整负债结构,提高长期负债占比,降低由刚性偿还短期负债带来的财务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运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2024-2026年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人民币 10 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认真自查及论证后,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关于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资格。
二、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一)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 亿元);
(二)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发行期限以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审批结果为准;
(三)发行方式:一次注册分次发行;
(四)发行利率:综合成本预估不超过3.5%;
(五)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六)资金用途:偿还到期的短期贷款、置换存续高成本贷款等。
三、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的效率,依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担保方案、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及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事宜;
(三)签署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四)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
(五)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等相关事宜。
(六)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
(七)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所有其他事项;
(八)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有利于公司改善债务结构,降低由刚性偿还短期负债带来的财务风险。
(二)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注册发行的最终注册发行方案,需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4-059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尚和平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违反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临2024-060)。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临2024-061)。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4-062)。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4-063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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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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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4年9月6日17:0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三)登记时间:2024年9月4日一9月6日9:00-11:30、14:00-17:00(非工作日不予登记)。
(四)登记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730314
电话:0931-2905396
传真:0931-2905333
联系人:武锐锐 周怀莲
(二)会议说明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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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4-058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富永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临2024-060)。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临2024-061)。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4-062)。
7.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推荐董事人选的议案》
同意推荐张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兰石换热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人选;推荐李治国为兰州兰石换热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人选;车生文不再担任兰州兰石换热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63)。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