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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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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711 公司简称:宏微科技

债券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华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号)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623,334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7,387,918.3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0,583,629.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804,289.33元。2021年8月27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本次发行全部所得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不含税)及保荐费(不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616,423,005.69元汇入本公司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102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00,000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72.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327.6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31日到位,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31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9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75.84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83.27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已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由中信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民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3年7月,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根据交通银行内部管理制度,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延陵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约银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9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9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49,000,000.00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金额39,000,000.00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252,805.48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220,892,188.18元。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资金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未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7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00.00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置换募投项目所需资金68.44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于业务经营和套期保值的需要,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交易的币种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境外销售和采购的结算货币美元、欧元为主,额度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业务,控股子公司存在境外采购业务,结算货币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外汇大幅波动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稳定境外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交易的币种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境外销售和采购的结算货币美元、欧元为主,额度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特指在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等外汇交易业务,外汇币种则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境外销售与采购结算货币美元、欧元为主。

(五)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业务,控股子公司存在境外采购业务,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从风险管理和控制财务费用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汇率风险的承受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助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可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绩的影响,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仍能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外汇交易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客户的报价汇率,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的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贷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外汇交易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带来损失。

5、预测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外汇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付款预测不准确,产生远期外汇交易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随时关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的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根据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远期外汇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并持续跟踪分析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金融风险指标,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禁超过正常业务规模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并严格控制外汇资金金额和结售汇时间,确保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交割期间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或进口付款时间相匹配。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三、交易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稳定境外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305)

●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业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将于2024年9月2日采用线上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305)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305)

(三)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1)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进入直播间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305进行提问;2)使用同花顺手机炒股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路演直播间进行提问互动交流。

四、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赵善麒

财务总监:薛红霞

独立董事:王文凯

董事会秘书:马君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调整)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9-85163738

邮箱:xxpl@macmicst.com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