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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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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5月15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利39,990,000.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5.74%。公司已于2024年6月3日分红派息完毕。

2、公司基于未来业务发展和海外市场拓展的需要,拟在越南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套精密传动结构产品项目,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设立相关全资子公司、购买或租赁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目前公司已完成国内登记备案手续,并完成夏厦新加坡公司的注册。公司正按计划推进上述项目,争取早日实现公司既定计划和目标。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08月21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08月1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夏建敏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7)、《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符合当前公司业务实质,也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08月21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08月1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镇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7)、《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的情形,不存在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符合当前公司业务实质,也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8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符合当前公司业务实质,也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符合当前公司业务实质,也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5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3.63元,共计募集资金831,265,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375,9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79,889,1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2,500,000.00元和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7,432,602.0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9,956,497.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00号)。(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8,151.95万元,经公司2023年12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8,151.9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0004号)。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已将18,151.95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3.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到期保本型理财产品17,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本公司重视研发创新,致力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半年度,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尚处实施初期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 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尚处实施初期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 年产7.2万套工业机器人新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尚处实施初期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