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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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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9 证券简称:华润三九 公告编号:2024-08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公司董事会于报告期内收到独立董事刘俊勇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由于工作需要,刘俊勇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职务。刘俊勇先生辞职后不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经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孙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孙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于报告期内收到董事、总裁赵炳祥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赵炳祥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以及总裁职务。赵炳祥先生辞职后不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经公司2024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在聘任新任总裁之前,董事会指定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代为履行总裁及法定代表人职责,起止日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任总裁任职生效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于报告期内收到副总裁郭霆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郭霆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提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郭霆先生不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继续在公司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2024年7月31日,经公司2024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梁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月13日、2024年1月17日、2024年2月3日、2024年3月14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5日、2024年8月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换届选举

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职工代表投票选举,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九届董事会由董事邱华伟先生、白晓松先生、崔兴品先生、于舒天先生、杨旭东先生、周辉女士、梁征先生,独立董事贺震旦先生、李梦涓女士、孙健先生、王轶先生组成;第九届监事会由监事陶然先生、唐娜女士、邓蓉女士、张继红先生、赵兰女士组成;任期三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姚兴田先生、许芳女士在任期届满后均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丹女士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仍在本公司任职。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4一085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润三九”)董事会2024年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105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8月12日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网址:www.cninfo.com.cn),报告摘要请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087)。

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相关意见。

详细内容请参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8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4一086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润三九”)监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105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8月12日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原监事唐娜女士已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不再出席公司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记载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周娇女士为监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该议案将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娇女士:197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持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和南开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曾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法务部高级经理、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娇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周娇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4一088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等相关规定。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或“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为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周永明,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永明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永明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玲,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杨玲200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玲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昕,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杨昕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昕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10万元(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按照相关审计业务收费标准,决定2024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按照相关审计业务收费标准,决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