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26 公司简称:洁特生物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情况及原因分析
2024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624.84万元,同比增长20.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0.02万元,同比增长912.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38.50万元,同比增长3,229.70%;基本每股收益0.23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1,050.00%。
其中2024年二季度营业收入13,797.31万元,环比一季度增加40.39%;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2.17万元,环比一季度增加166.82%。
2023年三季度以来,受益于下游高校、医院、科研实验室及生物制药公司等对生命科学、细胞治疗相关实验逐渐常态化,生命科学耗材市场需求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回升。与此同时,世界经济下行压力依旧持续,地缘冲突与矛盾加剧,全球范围内的政治和经济局势复杂多变,多因素叠加使得外部环境仍旧不容乐观,市场面临逆全球化、贸易壁垒、关税与航运等诸多挑战。
在外部环境压力仍存、市场竞争激烈不减、价格博弈持续上演的情况下,公司锚定生命科学产业,抓住行业供需关系变动的机遇,拓宽产品线,改善产品品质,发力销售端,提高服务水平,在练好“内功”的同时,也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上采取措施稳定产品价格,以产品竞争力和优质服务能力提升竞争优势;主动出击,开发新客户、维护老客户,盈利能力随之得以持续改善。
分市场看,2024年上半年境外需求恢复较好,境外收入同比增长较大;国内科研用户虽然存在部分用户预算削减,但总体市场需求仍缓慢恢复,公司国内科研端销售保持微增;国内工业端客户作为销售主攻方向,取得较好成绩,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较为显著。
在原材料市场价格快速上涨的背景下,公司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控制了原材料采购成本。对于产品包装所需基础材料如纸箱、胶袋等,公司有针对性地设立相关控股子公司,以子公司自产自用部分替代对外采购,从而实现降本增效。面对外部采购和销售两端压力,公司加强内部管理,积极推动自动化升级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同时优化内部制度与流程,降低生产成本,控制费用开支,在费用管理上取得一定的成果。公司销售、管理和研发费用控制良好,三大费用率合计相比去年同期下降2.83个百分点;2024半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38.08%,相比去年同期上升11.60个百分点,2024年二季度毛利率达到41.72%。
(二)报告期内公司科研成果
公司宗旨为“以创造性的解决方案为全球客户提供最可靠的生物技术研发工具”,围绕着“在生命科学耗材行业不断进取,打造行业标杆工厂,扩大公司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份额,进一步打破西方发达国家的技术和市场垄断,努力实现‘进口替代和出口换汇’,同时积极推进向医疗耗材及医疗设备行业的渗透及延伸”的公司战略,不断为生命科学研究、改善人类健康作出贡献。报告期内,公司在生物实验室高端耗材领域继续加大产品研发等多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申请专利17件,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5件。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授权专利228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111件。公司系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4年4月9日公司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2024年3月,公司参与制定的《细胞培养过程中苯乙烯单体、2-氯乙醇残留量测定 GC-MS 法》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7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2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Yuan Ye James、袁建华、Dannie Yuan回避表决。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考消毒配套设施原始投入成本为定价依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的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五、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Yuan Ye James、袁建华、Dannie Yuan回避表决。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新增与关联方广州华大洁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8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
3、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蔡燕薇回避表决。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的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4、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蔡燕薇回避表决。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新增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监事会同意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9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洁特生物”)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4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4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508,492.6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32,491,507.3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6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
注:1、利息收入净额是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上表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4,910.9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091.7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蓄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此账户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普通定期账户,购买产品分别为2笔6,250万元的1年期定期存款。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091.71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2,500万元,为2笔6,250万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系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投资项目,其实施旨在通过引进研发技术人才及先进设备,对现有产品进行迭代更新和新产品的开发,提高公司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和开发效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系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洁特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有效整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资源以更加合理地利用公司现有技术、人才等优势,推进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和“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命广州”)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场地作为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洁特生命广州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向洁特生命广州实际增资。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4年6月延长至2025年6月,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3年12月延长至2024年12月。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表: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0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广州拟将其位于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厂房内的消毒配套设施有偿提供给华大洁特使用,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782,364.00元。
● 公司董事、总经理Yuan Ye James为华大洁特副董事长,华大洁特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于2022年与广州华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生物”)合资设立了广州华大洁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洁特”),拟为公司(含子公司)产品提供电子加速器辐照消毒服务,华大洁特计划入驻公司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科学(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厂房。
洁特生命广州与总包施工方签署厂房建设施工合同后,基于辐照消毒配套的防辐射特殊规格要求,总包方施工建设辐照室,并进行结构加固、单独配电等(以上统称“消毒配套设施”),消毒配套设施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近期,华大洁特为使用以上消毒配套设施顺利开展辐照消毒经营活动,经协商一致,与洁特生命广州签署《消毒配套费用确认协议》,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782,364.00元。
公司董事、总经理Yuan Ye James为华大洁特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华大洁特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华大洁特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综上,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前,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
本次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Yuan Ye James、袁建华、Dannie Yuan,关联监事蔡燕薇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为华大洁特,公司董事、总经理Yuan Ye James为华大洁特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概况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广州所有的位于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厂房内的消毒配套设施的使用权。
(二)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所属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消毒配套设施投入成本为人民币5,782,364.00元,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5,782,364.00元。
(二)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以消毒配套设施投入成本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洁特生命科学(广州)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华大洁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厂房内的消毒配套设施的使用权。
(三)交易价格
人民币5,782,364.00元。
(四)支付方式及期限
乙方需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向乙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未能按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不得再使用消毒配套设施。
(五)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已按照辐照消毒配套的防辐射特殊规格要求完成消毒配套施工,乙方已实际接收消毒配套并确认消毒配套符合其要求。
2、乙方确认,消毒配套是基于其业务需求,双方业务合作期间,该消毒配套由华大洁特独占使用。
3、若双方业务合作终止(或《房屋租赁协议》终止),以及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则华大洁特不再享有消毒配套的使用权及其他任何权利。
4、乙方在租赁厂房及使用消毒配套期间,应符合甲方关于厂房的管理制度和国家法律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且取得洁特生物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为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由于产品无菌性要求较高,公司产品生产后需经辐照消毒后方可对外销售。公司往年通过对外采购消毒服务完成产品消毒环节,产品生产后需经运输至外部消毒中心服务商处完成消毒、再运输至公司仓库的流程后方可入库,不仅流程繁琐、时间较长,因外运消毒产生的运费也提高了产品成本。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公司根据已有战略规划,为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计划建设厂房用于研发、增设产线、消毒中心、原材料与产成品仓库等,并设立生产、消毒、仓储一体化运营基地。本次交易后,华大洁特可就近为公司自有产品生产提供消毒相关服务,从而降低外运等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存在严重依赖关联方的情况。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帮助公司提升经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考消毒配套设施原始投入成本为定价依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Yuan Ye James、袁建华、Dannie Yuan回避表决。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蔡燕薇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的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协议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相关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的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关联董事、监事均已回避表决,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效率,定价遵照公允、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1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及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将根据市场价格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增加与关联方广州华大洁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洁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00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关联董事Yuan Ye James、袁建华、Dannie Yuan,关联监事蔡燕薇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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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华大洁特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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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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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Yuan Ye James为华大洁特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的履约能力
华大洁特经营情况持续、稳定,截至本公告日各股东的出资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华大洁特即将开展的业务合作模式主要为华大洁特向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产品提供辐照消毒服务。公司将与其签署合作协议,约定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辐照消毒),日常关联交易主体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00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交易价格将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并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合同协议约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在授权范围内与华大洁特签订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主要产品为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由于产品无菌性要求较高,公司产品生产后需经辐照消毒后方可对外销售。公司往年通过对外采购消毒服务完成产品消毒环节,产品生产后需经运输至外部消毒中心服务商处完成消毒、再运输至公司仓库的流程后方可入库,不仅流程繁琐、时间较长,因外运消毒产生的运费也提高了产品成本。
华大洁特系公司与广州华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生物”)共同投资设立的参股子公司,入驻公司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科学(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厂房就近为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辐照消毒相关服务,从而降低外运等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因此本次公司与华大洁特的关联交易预计具备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结算时间和方式的合理性
本次公司与华大洁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定价将遵照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将与上述关联人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监事均已回避表决,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效率,定价遵照公允、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2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洁特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代码:118010
● 可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 转股价格:48.02元/股
● 转股期限:2023年1月4日至2028年6月27日
● 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23日,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未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洁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能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4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4,0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2年6月28日至2028年6月27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03号文)同意,公司44,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2年8月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洁特转债”,债券代码“118010”。
根据有关规定及《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洁特转债”自2023年1月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48.23元/股。
因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以及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洁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6日起由48.23元/股调整为48.0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洁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洁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4日起由48.09元/股调整为48.0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洁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洁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8月10日起算。截至2024年8月23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0.82元/股)的情形。若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将可能触发“洁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洁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洁特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2022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