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898 公司简称:中煤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半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为10,695,209,000元,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为9,787,792,000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24年上半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87,792,000元的30%计2,936,337,600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准,每股分派0.221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表均为: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股东名册编制。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3.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有。

报告期内,中国中煤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2,009,5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2%。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国中煤持有公司7,608,753,208股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7.39%;通过全资子公司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2,351,000股H股股份,合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8.39%。

截至2024年6月30日,根据联交所网站披露权益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好仓2,012,858,147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以上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2.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9中煤能源MTN001”)于2019年7月19日发行,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发行人转售选择权。公司于2024年7月对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进行调整,投资者全部选择回售。本期债券已于2024年7月23日完成本息兑付。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清算所、中国货币网网站和联交所刊发的有关公告。

3.2024年7月16日,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成功公开发行20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期限15年,利率2.58%。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交所和联交所刊发的有关公告。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3.1.1煤炭业务

商品煤产量情况表

单位:万吨

煤炭销售情况表

单位:万吨

3.1.2煤化工业务

主要煤化工产品产销情况表

单位:万吨

注:1.本公司主要煤化工产品工艺路线是由煤炭作为原料经气化转换为粗煤气,净化后生产合成氨或甲醇,合成氨与二氧化碳生产尿素;合成氨氧化成硝酸,再与氨中和生产硝铵;甲醇经MTO反应生成乙烯、丙烯单体,聚合为聚乙烯和聚丙烯。

2.本公司甲醇销量包括内部自用量。

3.本公司尿素销量包括买断中国中煤所属灵石化工公司尿素产品。

3.1.3煤矿装备业务

煤矿装备产值和收入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3.1.4金融业务

金融业务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3.2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公司攻坚克难,积极作为,通过科学组织产销,积极稳产保供,努力提质增效,在煤炭价格下行和煤矿安全监管趋严的情况下,保持生产运营平稳有序。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9.84亿元,同比减少163.73亿元,主要是买断贸易煤收入同比减少;利润总额167.20亿元,同比减少34.1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88亿元,同比减少20.47亿元。生产销售活动创造现金净流入157.40亿元,同比增加6.26亿元,体现了良好的资金管理能力和经营创现能力。

公司煤炭、煤化工、煤矿装备、金融等主要业务板块均保持良好盈利水平。煤炭企业优化生产接续,加快释放产能,在自产商品煤平均销售价格下跌40元/吨减少收入26.60亿元情况下,销量同比增加134万吨增加收入8.34亿元;通过不断优化生产工序和作业流程,提高生产效率、积极控制成本,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292.88元/吨、同比增加7.71元/吨,比2023年全年水平低14.13元/吨,煤炭业务实现毛利198.48亿元,经营平稳良好。煤化工企业强化设备管理,稳定装置运行,在尿素、硝铵销售价格同比下跌、聚烯烃价格同比持平的情况下,受益于有效的成本管控以及原料煤、燃料煤采购价格下降,主要产品单位销售成本均同比下降,实现毛利22.12亿元,同比增加3.39亿元,体现了良好的管理水平和煤化一体化发展的协同效应。煤矿装备业务积极建设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培育巩固中高端市场和智能化升级市场,刮板运输机和液压支架等煤机产品销量同比增加,实现利润总额3.65亿元,剔除合并范围变化影响后同比基本持平。财务公司围绕司库系统优化升级持续提升资金集约化、精益化管理水平,资金集中度和运营效率保持行业领先,资产规模上千亿元,在金融市场利率普遍下行的情况下实现利润总额7.09亿元,同比保持增长,服务保障和价值创造能力不断增强。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第四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王树东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规划委员会

召集人:王树东

委员:廖华军、赵荣哲、徐倩、景奉儒、詹艳景、黄江天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召集人:詹艳景

委员:徐倩、景奉儒、黄江天

3.薪酬委员会

召集人:景奉儒

委员:廖华军、詹艳景

4.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黄江天

委员:王树东、詹艳景

5.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

召集人:景奉儒

委员:赵荣哲、黄江天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具体情况如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树东主持,采用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成杰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姜群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汶、任嘉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787,792,000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74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197,871,000元(母公司报表)。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授权及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按照2024年上半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87,792,000元的30%计2,936,337,600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准,每股分派0.221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王文章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报告》,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2026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将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西焦煤集团”)签署的《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项下山西焦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向公司提供煤炭等相关产品和服务2024-2026年度的上限金额分别调增至190,000万元、250,000万元、250,000万元。

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协议及其项下2024-2026年度关联交易上限事项的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相关建议的关联交易上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三)通过《关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通过《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成杰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景奉儒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王树东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24年中期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批准《关于调整公司2024-2026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将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西焦煤集团”)签署的《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项下山西焦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向公司提供煤炭等相关产品和服务2024-2026年度的上限金额分别调增至190,000万元、250,000万元、250,000万元。

上述议案涉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公司与关连人士山西焦煤集团之间的关连交易事项。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召开了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批准《关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四)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同意公司2024年上半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计2,936,337,600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准,每股分派人民币0.221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批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值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值。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六)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期评估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期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期评估报告》。

(七)批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对《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进行的修订。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中期评估报告

2024年上半年,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将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与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等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相互促进,全力推动《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各项任务高质量落实并取得实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有关要求,现就公司《行动方案》各方面措施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逐项进行评估。2024年上半年,公司未收到投资者关于改进《行动方案》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和效果评估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高质量推进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

1.持续优化产业结构。2024年上半年,公司深入推进中煤特色“两个联营”建设,推动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在持续巩固煤炭主业优势的同时,加快建设坑口清洁高效煤电项目,有序推进绿色转型发展,依托采煤沉陷区、复垦区发展新能源产业,稳步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低碳化、园区化发展,探索新能源与化工耦合发展,并取得积极成效。

2.加强产销科学组织和高效协同。2024年上半年,公司所属生产单位狠抓安全生产,努力提升生产效率。煤炭企业加强煤炭生产组织,积极稳产保供,上半年商品煤产量6,650万吨,同比保持稳定。煤化工企业加强设备维护,装置运行稳定良好,主要煤化工产量293万吨,同比基本持平。所属销售集团全力落实能源保供,优化产销衔接机制,上半年自产煤炭、煤化工产品基本实现全产全销。

3.深入推进精益管理。2024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应对市场下行影响,持续强化精益化管理,引导各单位实施内涵挖潜、多元创效等工作,推动提质增效取得实质成效。上半年公司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292.88元/吨,比2023年全年平均水平低14.13元/吨;主要煤化工产品成本同比均实现下降;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98亿元。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0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8亿元,生产销售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57亿元,资产负债率48.0%,盈利能力保持良好,经营创现能力强劲,财务结构稳健。

4.深入实施改革行动。2024年上半年,公司纵深推进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强化管理覆盖穿透,构建高效沟通交流机制,不断夯实改革质量。深化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大力提升现代企业治理能力,不断健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活力、提升效率。

(二)加强创新能力提升,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

1.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系落实落地。2024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丰富科技创新体系内涵,以“小内脑+大外脑”思路贯穿科技创新工作全局。聚焦煤炭绿色安全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领域关键科学问题,与高校联合申报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平台将公司关键技术难题“撒出去”,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利用公司研发平台承接“收回来”成果接续研发,发挥全产业链优势打通关键技术流程。

2.大力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24年上半年,公司集聚内外部科研优势形成创新合力,持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科技成果持续涌现。“特大型煤矿全矿井智能化建设关键技术装备”入选国家能源局“2023年度能源行业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大海则煤矿智能化专项通过科技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5G双频组网赋能智能矿山成果荣获世界移动通信大会能源挑战奖,在煤炭产业与智能化技术深度融合领域取得关键技术突破。

3.不断深化产学研交流合作。2024年上半年,公司所属生产企业持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开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科技创新实力持续提升。

4.进一步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2024年上半年,公司深入贯彻国资委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加快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中国中煤司库系统建设成效被国务院国资委选树为典型。充分借鉴全球领先实践,生产运营与经营管理一体化智能管控平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三)持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1.持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2024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探索创新董事会工作机制,组织做好董事常规调研和专项调研,强化日常沟通和重大事项会前沟通,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准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上半年共计组织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7次,审议议案23项,听取汇报11项,组织外部董事务虚会1次。推动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新监管要求,完成独立董事独立性、任职条件以及兼职情况核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制定独立董事管理细则和独立董事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履职方式和履职保障要求,为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奠定基础。

2.从严从实加强合规管理。2024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完善合规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有力防控重点领域风险。规范开展关联交易,确保各项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常态化开展合规管理培训,强化全员合规意识,保证规范运作。组织开展新《公司法》系列讲座,邀请资深律师围绕完善公司治理、优化“三会”运作、强化董监高和控股股东的责任、强化中小股东权利保护有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合规管理意识。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1.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公司严格遵循沪港两地监管规则,依法合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制作可视化年报,简明扼要、图文并茂、直观鲜活地呈现公司经营业绩和改革发展情况,帮助投资者立体深入了解公司。加强与行业优秀企业对标交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印发《ESG管理体系手册》,不断提升ESG报告编制质量。2024年上半年,公司高质量完成年度报告、ESG报告、第一季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等披露工作,实现监管机构零质询。

2.坚持多平台、多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的良性互动机制。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通过投资者接待日、电话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论坛、微信等多种平台和渠道,保持与各类投资者的及时有效沟通。合理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调研和座谈,促进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思路和业务模式的理解和认同。2024年上半年,公司共计开展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近百场,交流人数17余万人,再创历史新高。

3.高质量召开定期业绩说明会。2024年上半年,公司参加控股股东中国中煤控股上市公司2023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组织召开了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公司业绩、分红政策、行业形势、未来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广泛交流。按月召开生产经营情况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公司月度生产、销售和市场变化情况等进行深入交流。

(五)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切实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1. 坚持长期稳定的现金分红。2024年上半年,为与投资者进一步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公司已制定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础上,向全体股东分派回报股东特别分红15亿元,并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同时,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持续加强市值管理。公司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做好信息收集,建立日快讯、周总结、月报告制度,定期编制投资者关系报告,不定期编制专项分析报告,及时反馈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资本市场关注的热点。加强各类市值分析工具的研究和应用,开展市值管理方案和措施研究。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优化激励约束机制。

1.持续提升“关键少数”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公司与控股股东、持股超过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2024上半年,组织公司董监高积极参加证券交易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上市公司治理、法律法规相关培训、会议等活动近10次,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共同推动实现公司规范运作。

2.强化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及约束。2024年上半年,公司持续优化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在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上市公司经营效率合理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的基础上,将市值管理因素纳入考核体系。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2024年下半年,公司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攻坚克难,积极作为,狠抓稳产增销、产销协同,大力开展提质增效,持续巩固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在提升经营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公司治理、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等方面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工作计划及相关预测等系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