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4-138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21日、8月22日、8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21日、8月22日、8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日常运营情况及外部环境一切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运营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运营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未签订或正在磋商洽谈重大合同、不存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公司主业经营未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问询,以及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均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鉴于公司实控人徐雄先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批准逮捕,未能对公司函询事项进行确认。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21日、8月22日、8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057.01万元,同比减少14.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71.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4,656.46万元。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因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并于2024年6月15日就《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回复,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3)。
2、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徐雄先生家属的通知,徐雄先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公司已针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加强经营管理,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9)。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4、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雄先生于2024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20号)。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徐雄先生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徐雄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32)。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