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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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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93 公司简称:东百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43,492,312.3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4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公司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34,585,576.5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4,041,835.92元,减去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分红34,793,849.84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3,833,562.65元。

根据《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规划,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43,492,312.3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10日下午2:00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4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4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878,403.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912,641.37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34,585,576.5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4,041,835.92元,减去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分红34,793,849.84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3,833,562.65元。

根据《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与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43,492,312.3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2.24%,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的69.13%。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5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无。

二、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无。

三、2024年半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商业零售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2.30%,主要是各门店通过深耕适合品类品牌,强化优势定位,上半年引进13个福建首进品牌,12个甘肃首进品牌,73个新进品牌;推出“门店负责人亲谈、经理主管每周站柜”机制,加强与品牌方及顾客沟通,为品牌方持续赋能;调整自营模式销售策略,管控促销活动力度,保障收益,毛利同比增加0.58亿元。1)核心门店东百中心、兰州中心均位于省会城市的核心地段,充分利用文、商、旅等优质商业资源,推动新玩法新模式不断涌现,为顾客提供更有价值感的消费体验,客流量分别同比增长3.55%、8.73%;2)福清东百利桥古街作为公司首个“文商旅”结合项目,持续推动项目作为城市文旅重点项目的文化属性,上半年协同福清市政府举办多场大型活动,曝光量破亿;此外,通过与“中国奥莱会”的战略合作,项目二期将融合本地资源优势打造“文旅+奥莱”的创新文旅奥莱街区,促进城市文体经济发展,为当地注入新鲜商业气息。

2.仓储物流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42.22%,主要是公司部分仓储物流项目2023年下半年竣工并投入运营,租金收入增加。

3.酒店餐饮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7.11%,主要是假期旅游住宿热度持续,商务出行及团队增多,餐饮多元经营,宴会数量同比增加。

4.商业地产业务收入较上期下降93.97%,主要是报告期福清东百利桥项目无商铺销售结转收入,同时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商铺销售收入减少。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华东地区收入较上期下降12.76%,主要是商业地产业务福清东百利桥项目无商铺销售结转收入,收入较上期减少。

2.西北地区收入较上期增长0.11%,主要是兰州中心商业零售收入增加及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商铺销售收入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3.华北地区收入较上期增长8.05%,主要是仓储物流固安慧园项目出租率提升,租金收入增加

4.其他地区收入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肇庆大旺项目租金收入。

(三)商业零售业务分业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商业地产业务情况

1.报告期各地区商业地产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商业地产业务华东地区无销售结转收入。

2.报告期商业地产业务其他情况

(1)新增商业地产储备项目:无。

(2)新增开工面积情况:无。

(3)竣工面积情况:无。

(4)签约情况: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实现签约面积99.96平方米,较上期下降89.61%;实现签约金额261.80万元,较上期下降86.65%。福安东百广场项目无签约。福清东百利桥项目实现签约面积335.61平方米,较上期下降21.60%;实现签约金额708.00万元,较上期下降43%。

(5)出租商业地产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累计出租面积145,855.70平方米,福安东百广场项目累计出租面积53,875.67平方米,福清东百利桥项目累计出租面积58,860.41平方米。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5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如为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股东亲自参会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证办理登记手续;如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5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2:30一4: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25楼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林雨茜

(二)联系电话:0591-83815133

传 真:0591-87531804

邮 箱:db600693@dongbai.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5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5日(星期四)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至9月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本公告后附的联系方式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于9月5日(星期四)上午11:00-12: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5日(星期四)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施文义先生,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林建兴先生,独立董事赵仕坤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海芬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5日(星期四)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9日至9月4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本公告后附的联系方式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电 话:0591-83815133

传 真:0591-87531804

电子邮箱:db600693@dongba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5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7,859,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98%,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施章峰先生及施霞女士合计质押公司股份381,860,000股,上述主体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9.70%,占公司总股本的43.90%。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关于办理部分股份质解押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控股股东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将其原质押给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全部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上述股份解除质押不存在延期情形。

二、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注:施章峰先生本次股份质押涉及的被担保主债权最长到期日为2026年12月29日;施霞女士本次股份质押涉及的被担保主债权最长到期日为2025年7月15日。上述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解除质押日为准。

(二)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本次股份相关质解押手续办理完毕后,上述主体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86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3.42%,占公司总股本的12.48%,对应融资金额为21,099.17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0,127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41%,占公司总股本的23.14%,对应融资金额为39,389.17万元。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5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5.70%,占公司总股本的4.02%,对应融资金额为6,317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与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情况一致。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3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5.41%,占公司总股本的0.38%,对应融资金额为1,141.80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498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9.96%,占公司总股本的1.72%,对应融资金额为4,706.08万元。

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二)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股份质押业务主要为场外质押,系为其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提供的增信担保措施,若涉及履约保障不足或触及预警线等情形,股东方相关主体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