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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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95 公司简称:张江高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总股本1,548,689,55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2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80,531,856.60元,占2024年上半年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该项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已获得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4-036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在张江大厦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全体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以总股本1,548,689,55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2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80,531,856.6元,占2024年上半年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该项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已获得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要求,公司拟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的制度包括《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4-037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2元(含税)

● 本次中期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270,326.71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1,548,689,55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2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80,531,856.6元,占2024年上半年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综上所述,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的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并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的议案》,同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中期现金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24号公告)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028号公告)。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并已获得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四、其他说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4-038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特此公告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

1.2024年1--6月,公司无新增房地产项目储备。

2.2024年1--6月,公司房地产业务新开工面积19.42万平方米,竣工项目面积50.79万平方米。其中2024年4一6月,公司房地产业务新开工面积19.42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2万平方米。

3.2024年1--6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销售收入7.26亿元,2023年同期公司实现销售收入0.23亿元。

其中,公司2024年4--6月公司未实现销售收入。

4.2024年6月末,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150.7万平方米。2024年1--6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取得租金总收入4.85亿元,同比下降3.24%。

其中2024年4--6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取得租金总收入2.36亿元,同比下降9.58%。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