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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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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拟向肇庆供电局无偿移交供配电设施资产相关情况

为确保供电线路资产得到专业的运行维护,同时减少每年的线路维护支出和避免承担线路损耗电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2024年内将该约18公里供配电设施资产无偿移交给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后由肇庆供电局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并承担相关维护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肇庆供电局无偿移交供配电设施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截至报告期末,该资产尚未移交完成。

(二)全资子公司广西飞南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关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飞南于2024年5月27日取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收集、贮存、利用、处置10大类54小类危险废物:HW02医药废物(271-004-02、272-003-02、275-005-02、276-004-02)4000吨/年,HW06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5-06、900-407-06、900-409-06)9000吨/年,HW08含矿物油废物(251-002-08、251-003-08、251-006-08、900-199-08、900-200-08、900-204-08、900-210-08、900-213-08、900-215-08、900-221-08、900-249-08)63000吨/年,HW11精(蒸)馏残渣(309-001-11、900-013-11)7000吨/年,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12-12)2000吨/年,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65-104-13、900-451-13)5000吨/年,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50-17、336-051-17、336-052-17、336-053-17、336-054-17、336-055-17、336-056-17、336-057-17、336-058-17、336-059-17、336-060-17、336-061-17、336-062-17、336-063-17、336-064-17、336-066-17、336-067-17、336-068-17、336-069-17、336-101-17)120000吨/年,HW22含铜废物(304-001-22、398-005-22、398-051-22)25000吨/年,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091-001-48、321-002-48、321-008-48、321-027-48、321-031-48)36000吨/年,HW49其他废物(900-039-49、900-045-49、900-046-49)29000吨/年,经营规模合计30万吨/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飞南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更多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8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雁军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汪华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汪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熊小军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熊小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汪华先生为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汪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肇庆晶南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更名为肇庆飞南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为主体投资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3.70亿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和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肇庆飞南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筹划设立中,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为主体投资建设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2.26亿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和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增加2024年度与关联方广东中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即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广东中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5,000万元(不含税)增加至不超过10,000万元(不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拟定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娟女士因其本人及其亲属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娟女士因其本人及其亲属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未在董事会中设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代为行使薪酬与考核委员职责)行使;

(6)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权益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和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归属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娟女士因其本人及其亲属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股东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加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1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陈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陈军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陈军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军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陈军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年至1996年任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助理审判员;1996年起就职于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现任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投票权涉及的议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二)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4年9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桂和路大冲路段3号飞南研究院

收件人:飞南资源董事会办公室 张丽师

邮政编码:528244

电话号码:0757-85638008

传真号码:0757-8563800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军

2024年8月24日

附件: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军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所持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投票权委托给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军先生行使,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表格填写说明:

1、股东(委托代理人)须对上述议案明确表示意见,持赞成意见的,在“同意”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打“√”,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3、委托人委托投票权的股份数量以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9月3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4、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开会日即2024年9月9日为限。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投票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委托授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6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8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举办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雁军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李晓娟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汪华先生,独立董事李建伟先生,保荐代表人赵伟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汪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熊小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事项,且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和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汪华先生个人简历

汪华先生,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注册税务师。汪华先生于2000年8月至2010年7月历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经理职务;2010年8月至2014年10月任沁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12月至2016年4月任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任浙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负责并购投资业务;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历任浙江华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并购、投资等相关工作;2019年8月至2022年12月历任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华创国控(天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负责人;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熊小军先生个人简历

熊小军先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注册税务师,入选“清远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2020年)”和“江西省高端会计人才(2021年)”。熊小军先生于1998年7月至2001年4月任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苎麻纺织印染厂会计;2001年5月至2010年11月任广州秀珀化工有限公司华南大区财务总监;2010年12月至2021年12月历任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西铜业(清远)有限公司、广州江铜铜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广州裕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任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部产业基地财务负责人;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小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熊小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4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

和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为预估数,项目建设及生产运营尚需要一定的周期,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70亿元,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26亿元,资金来源均为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若资金筹措未顺利到位,可能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4、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对行业前景的判断,但项目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开发、产能利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若未来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经营不及预期。

5、本次投资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项目实施后的财务费用、折旧摊销、现金流流出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如本次投资项目实际产生的效益低于预期,则可能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6、本公告披露的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经济效益等数据均为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也不构成对投资金额的承诺。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布局,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肇庆晶南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更名为肇庆飞南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为主体投资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3.70亿元,并以全资子公司肇庆飞南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筹划设立中,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为主体投资建设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2.26亿元。本次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

1、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肇庆飞南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4MA565N3L2E

(3)住所:四会市迳口镇南乡工业小区1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倪钟孝

(6)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7)成立日期:2021年3月26日

(8)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10)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1)其他说明:经查询,肇庆飞南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广东省肇庆四会市迳口镇南乡工业小区

(3)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19亩,主要建设年11万吨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破碎生产线。

(4)投资金额:预计项目总投资约3.7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3.26亿元,建设期利息约8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约3,600万元。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6)建设周期:总建设期12个月,具体以实际建设进度为准。

(7)经济效益测算: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约5.07亿元,年平均净利润约8,037万元。

(二)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

1、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肇庆飞南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

(2)住所:四会市迳口镇南乡工业小区1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5)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具体公司名称、住所、企业类型、注册资本以及经营范围等信息以当地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2、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广东省肇庆四会市迳口镇南乡工业小区

(3)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0亩,主要建设年28万吨(10万辆)废旧汽车拆解生产线。

(4)投资金额:预计项目总投资约2.2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74亿元,铺底流动资金约4,500万元,建设期利息约660万元。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6)建设周期:总建设期12个月,具体以实际建设进度为准。

(7)经济效益测算: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约7.28亿元,年平均净利润约6,953万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和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是公司“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逐步落地,符合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本次投资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周期,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为预估数,项目建设及生产运营尚需要一定的周期,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70亿元,报废汽车高值化拆解利用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26亿元,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若资金筹措未顺利到位,可能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4、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对行业前景的判断,但项目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开发、产能利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若未来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经营不及预期。

5、本次投资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项目实施后的财务费用、折旧摊销、现金流流出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如本次投资项目实际产生的效益低于预期,则可能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持续监控风险变化,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合理配置关键岗位,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在保障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稳定的情况下,稳步推进项目实施。

五、其他

1、董事会审议通过投资建设上述项目后,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或建设过程中,如投资方案发生重大调整、项目实施的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受到不可抗力的影响等不利因素导致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可能造成投资损失的,或如上述项目累计投资(不含土地成本)达到3,000万元时继续推进建设可能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进一步上升的,则公司应根据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重新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是否继续推进项目建设。

2、本公告披露的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经济效益等数据均为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也不构成对投资金额的承诺。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5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与公司参股公司广东中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耀)发生采购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根据公司2024年上半年与广东中耀之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2024年度与广东中耀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即2024年度公司与广东中耀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5,000万元(不含税)增加至不超过10,000万元(不含税)。

3、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广东中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志光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兴园南路18号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下转2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