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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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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08 公司简称:上海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8,826,320.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82,973,469.49元,扣除2024年上半年已分配的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296,314,380.00元,2024年6月底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05,485,410.07元。

公司以2024年6月底总股本72,271.80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44,543,600.00元,预计实施后,母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060,941,810.07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4-029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能源”)以2024年6月底总股本72,271.80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4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8,826,320.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82,973,469.49元,扣除2024年上半年已分配的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296,314,380.00元,2024年6月底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05,485,410.0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2,271.8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543,600.0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6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状况,并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制定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4-028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董事长毛中华先生、董事吴凤东先生、朱世艳女士、独立董事朱凤山先生、吴娜女士、朱义军先生现场参加会议;副董事长张付涛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毛中华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毛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毛中华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付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张付涛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1.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毛中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张付涛先生、吴凤东先生、朱凤山先生、朱义军先生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朱凤山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毛中华先生、朱义军先生、吴娜女士任委员,暂缺一名董事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朱义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张付涛先生、朱凤山先生、吴娜女士任委员,暂缺一名董事委员;

4.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吴娜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吴凤东先生、朱世艳女士、朱凤山先生、朱义军先生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付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付涛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安监局局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成斌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张成斌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李跃文先生为公司安监局局长(李跃文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翁明月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翁明月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倪先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倪先杰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段建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段建军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依法在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上海能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7名董事中的3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独立董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海能源关于2024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8,826,320.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82,973,469.49元,扣除2024年上半年已分配的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296,314,380.00元,2024年6月底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05,485,410.07元。

公司以2024年6月底总股本72,271.80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44,543,600.00元,母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060,941,810.07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4-029]公告《上海能源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年中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期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4-030]公告《上海能源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期评估报告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2023年任期制契约化考核及2024年考核计划的议案

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2023年任期制契约化考核及2024年考核计划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简历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

简 历

1.毛中华,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大屯煤电公司孔庄煤矿地测科监控员。大屯煤电公司办公室副科长、科长、副主任、主任、徐州办事处主任;大屯煤电公司副总工程师兼龙东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大屯煤电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姚桥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中煤龙化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上海能源临时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上海能源党委书记、董事长。

2.张付涛,男,197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八矿通风队、通风科技术员;安全监察局监察处安全监察员、科长;香山多种经营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生产企业营运事业部安全主管、副经理、安全生产监督部经理、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中煤资源发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国投煤炭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委员、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煤内蒙古能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上海能源临时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上海能源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3.张成斌,男,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曾任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十九工程处矿建三工区会计,财务科会计、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财务科科长;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财务管理部部长、副总会计师、财务管理部部长。中煤冀州银海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现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4.李跃文,男,197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姚桥煤矿掘进十队技术员、姚桥煤矿掘进八队主管技术员、姚桥煤矿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姚桥煤矿副总工程师。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徐庄煤矿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党委副书记;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委员、安监局局长;现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安监局局长。

5.翁明月,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家梁煤矿综采队技术员、副队长,连采二队一分队党支部书记、连采一队党支部书记、副队长,综采队党支部书记,综采二队队长、综采一队队长,榆家梁煤矿矿长助理、柳塔煤矿副矿长。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井工二矿副矿长、矿长、党委副书记。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生产技术部经理、煤炭事业部主任、煤矿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公司副总工程师、地测水文部(防冲办公室)经理、副总工程师。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现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6.倪先杰,男,198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刘庄煤矿生产办、巷修三队、开拓三队技术员(其间天津市经理学院企业管理知识学习);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刘庄煤矿技术管理部主管工程师、综采(安装)党总支、综采一队党支部书记、总工办开拓设计副主管、总工办主管;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刘庄煤矿副总工程师(期间安徽理工大学能源与安全学院矿业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挂任国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工程师,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刘庄煤矿党委委员、副矿长、总工程师。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板集煤矿党委委员、副矿长、党委副书记、矿长。现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7.段建军,男,196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大屯煤电公司干部处专员;徐沛铁路管理处办公室秘书、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大屯煤电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科员(借调);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科长、办公室综合主管、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董事会秘书处处长、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徐州办事处主任。现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处、证券部)主任(处长、部长)(兼)。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 临2024-03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浦东假日酒店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3人,委托出席1人(监事罗彩云女士委托监事袁辉先生出席并表决),监事会主席王文章先生视频参加会议,监事吴超先生、袁辉先生现场参加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文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文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其他违规性操作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状况,并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制定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王文章先生简历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

王文章先生简历

王文章先生,汉族,1964年11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专家、审计部总经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召集人)、审计部经理,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5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2014中国CFO年度人物、2015年中国国际财务卓越人才。现任财政部新一届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客座导师。曾任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财务审计部主任、财务部经理、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主任、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兼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总会计师,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第一届委员、第二届副主任委员,第二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2017年8月至2021年11月,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8月至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4-030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中期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等有关要求,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期评估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2024年上半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将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与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等工作有机融合,全力推动《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各项任务高质量落实并取得实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有关要求,现就公司《行动方案》各方面措施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逐项进行评估。2024年上半年,公司未收到投资者关于改进《行动方案》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和效果评估

(一)安全形势保持总体平稳。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煤”)和地方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零死亡”目标不动摇,有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等安全活动,杜绝了重伤以上事故,未发生特别严重的生产事故,整体保持了安全稳定向好的态势。

(二)生产经营较好完成计划。

2024年上半年,公司克服煤炭市场下滑、地质条件复杂等不利因素影响,本部3矿超额完成生产计划,原煤产量同比增加56万吨,取得了近年来的最好成绩。电力板块较好完成抢发增发任务,上半年,发电量完成18亿度,同比增加0.4亿度,完成预算进度。2024年上半年,公司深挖内潜降本增效。成本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出台降本增效工作方案,大力推进降本节支降耗,主要产品成本均低于预算。主要产品销售超预算进度。实行一户一策精准销售,精煤销售量完成预算进度的107%。煤质管理进一步加强。修订煤质考核办法,每月通报各单位煤质情况,多措并举强化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原煤发热量较计划提高83大卡。

(三)深化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2024年上半年,公司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深入推进改革工作。建立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考核办法,加大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紧密挂钩力度,严格按照各单位贡献大小和指标完成情况发放工资和奖励,指标完成好收入高、指标未完成收入就降低。进一步拉开了收入分配差距,发挥薪酬分配导向作用,激发了人员向井下流动的积极性,缓解了一线人员紧张的问题。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三年行动、“双百行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工作按照预期加快推进。

(四)转型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新能源示范基地一期26.3万千瓦(直流侧)光伏项目通过竣工验收,龙东采煤沉陷区16.5万千瓦(直流侧)光伏项目开工建设,一期优化4万千瓦(直流侧)光伏项目即将开工建设。铝板带厂分布式光伏项目完成立项和投决。电网改造项目关键标段全部开工。苇子沟煤矿项目初步设计修编及概算调整,完成了两条上山皮带安装,形成了永久排水系统。

(五)科技环保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科技创新持续增强。获得国家授权专利14件。12项成果获得了江苏省煤炭学会煤炭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成果荣获山东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成果入选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煤矿智能化建设持续推进。制定并落实2024年智能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所有采掘工作面实现智能化生产。环保风险管控力度持续加大。安排实施整改工程28项,完成12项。全力做好江苏省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上半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保事件。

(六)公司治理机制持续健全完善。

公司积极召开会议,严格履行会议程序。积极贯彻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等规定,及时认真召开会议,上半年共组织召开了3次董事会、二次监事会、二次股东大会,保证了各项议案的依法合规科学决策,各项决议均按上交所要求披露。推动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新监管要求,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履职方式按要求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完成一名独立董事选聘工作。2024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完善合规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有力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常态化开展合规管理培训,强化全员合规意识,保证规范运作。组织开展新《公司法》系列讲座,邀请资深律师围绕完善公司治理、优化三会运作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合规管理意识。

(七)投资者关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公司依法合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2024年上半年高质量完成年度报告、ESG报告、第一季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等披露工作。加强与行业优秀企业对标交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印发《ESG管理体系手册》,提升ESG报告编制质量。坚持多平台、多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电话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论坛、微信等多种平台和渠道,保持与各类投资者的及时有效沟通。合理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调研和座谈,促进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思路和业务模式的理解和认同。高质量召开定期业绩说明会。2024年上半年,公司参加了中国中煤控股上市公司2023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组织召开了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广泛交流。

(八)一如既往高度关注投资者回报。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96亿元,现金分红比例超过30%。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2024年6月28日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7月18日实施完毕。为与投资者进一步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在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内,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分配。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为:公司以2024年6月底总股本72,271.80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4,454.36万元。

(九)激励约束机制得到进一步优化。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2024上半年,组织公司董监高积极参加证券交易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上市公司治理、法律法规相关培训、会议等活动,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共同推动实现公司规范运作。强化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及约束。持续优化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在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上市公司经营效率合理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的基础上,研究将市值管理有效融入考核体系, 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2024年下半年,公司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在提升经营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健全公司治理、加强投资者沟通等方面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工作计划及相关预测等系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A股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4-027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