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06 公司简称:南都物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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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4-048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百年阁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9日
至2024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提供一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及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9月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10楼战投证券中心。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磊、陈苗苗
联系方式:0571-87003086
传真号码:0571-88255592
电子邮箱:IR@nacity.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10楼战投证券中心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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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4-047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一号一一房地产》《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要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现将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总签约项目685个,累计总签约面积8,599.40万平方米,2024年1-6月公司新签物业服务项目56个,新签约面积约792.13万平方米;公司案场服务合同的新签数量为1个;顾问咨询合同的新签数量为2个。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数据,尚未经过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因此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4-046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人力资源建设项目”、“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计划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88.99万元(实际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综合考虑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拟将“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
●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4.12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2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2,242.0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493.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48.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天健验[2018]2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进行结项的募投项目为“人力资源建设项目”、“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其建设期为4年,原计划预计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公司物业管理项目分布全国,数量众多且相对分散,公司根据各个区域及项目实际需求情况进行持续投入,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上述拟结项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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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公司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上述项目对应专户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为公司在确保项目顺利建设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目前已投放的资金基本满足该项目建设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打造的社区O2O平台已可以满足为业主提供更便捷的物业服务、生活服务、邻里交流与商圈服务、社区商业服务等需求。本着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认为无需继续投入后续募集资金,导致项目出现一定结余。
2、“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及“人力资源建设项目”实施过程需要一定周期,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投入项目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收益,形成了部分资金节余。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人力资源建设项目”、“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688.99万元(实际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就该项目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节余后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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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作为一家全国化拓展物业公司,物业管理项目分布全国,数量众多且相对分散,公司慎重选择实施区域及项目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分阶段投入,单个在管项目整体投入有限,使得项目有所延迟。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结合宏观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现状,公司拟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将募投项目“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化,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人力资源建设项目”、“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综合考虑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将“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能够有效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4-045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4.12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2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2,242.0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493.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48.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天健验[2018]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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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来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都科技”)增资,用于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使用人民币10,785.8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悦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郡商业”)增资,用于公寓租赁服务项目的建设。同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悦都科技、悦郡商业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全国物业服务业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6,786.48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普惠物业80%股权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同日,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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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582.69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401号)。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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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资于“公寓租赁服务项目”的空置房源运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440万元仍用于投资“公寓租赁服务项目”,但不再区分大业主物业项目与空置房源运营项目,空置房源不仅限于公司在管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之“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中智能车管系统、智慧门禁系统、设施设备管理系统和消防集成系统四个部分的改造项目数量不局限于原计划的数量范围,具体改造数量范围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全国物业服务业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6,786.48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普惠物业80%股权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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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该项目陆续投入,单个项目安装完成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系促进物业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改善用户体验,无法单独核算其收益。
[注 2]该项目处于用户使用阶段,逐步推广。
[注 3]人力资源建设项目,主要系费用性投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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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4-044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新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谨慎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违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能够有效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4-043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芳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定于2024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