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35版)

2024-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5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表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附表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附表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附表4: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附表5: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4-061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在C27栋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到8名,会议由袁建栋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知,具体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4-062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在C27栋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何幸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4年上半年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何幸先生、沈莹娴女士、查玮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4-067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阶段

●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本诉涉案金额为21,840,440.4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反诉涉案金额为10,543,845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案件再审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瑞泰兴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4)苏民申2076号]等相关材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4日,博瑞泰兴收到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传票等相关文件,原告南通通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现企业名称为南通通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通博”)因工程合同纠纷,将博瑞泰兴列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2)。

2022年8月,博瑞泰兴收到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苏1283民初32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2023年3月,博瑞泰兴收到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通知书》[(2023)苏12民终1459号]及传票等相关材料,双方均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023年9月,博瑞泰兴收到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苏12民终145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2023年11月,博瑞泰兴收到泰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23)苏1283执5111号]等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2023年12月,博瑞泰兴收到泰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结案通知书》[(2023)苏1283执5111号]等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收到结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二、本次再审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瑞泰兴因不服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苏12民终1459号民事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

申请人博瑞泰兴提出如下再审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12民终1459号民事判决,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2、请求判决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含鉴定费等)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案件再审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案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