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15 公司简称:丰华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88,020,50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1,880,205.08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42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8月30日(星期五) 上午 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24日(星期六) 至08月2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Fenghwa600615@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8月30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8月30日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龚大兴先生;总经理:钟秉福先生;董事会秘书:邹莎女士;财务总监:郑婧女士;独立董事:冉茂盛先生。上述参加人员如有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8月30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24日(星期六)至08月2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enghwa600615@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玉生

电话:023-89067281

邮箱:Fenghwa600615@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41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变更

及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辞职情况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3日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收到李红军先生、许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李红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总经理职务,许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本次辞职后,李红军先生、许涛先生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李红军先生、许涛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日常经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红军先生、许涛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时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履行增补董事的程序。

李红军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时起生效。

经确认,李红军先生、许涛先生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均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对李红军先生、许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总经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龚大兴、钟秉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增补了龚大兴先生、钟秉福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周隆林、易丹春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增补了周隆林先生、易丹春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同时,何志先生辞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高峰先生辞去监事的报告正式生效。

鉴于李红军先生已辞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为确保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整、合规,公司于股东大会结束后,继续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选举董事龚大兴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董事钟秉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选举监事周隆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简历

龚大兴,男,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曾任重庆市合川区育才中学教师,自1997年开始,先后创办重庆鑫源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鑫源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鑫源汽车有限公司、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历任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一届副会长,第四届重庆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重庆市第三、四届人大代表,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第四、五、六届副主席,获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家、重庆市第五届劳动模范、2024品牌强国百名创新企业家等称号,现任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24年8月起,任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钟秉福,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1985年-1999年任重庆天鹅交通机械厂副厂长,自2000年开始,历任重庆鑫源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鑫源汽车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制造事业部总经理,现任鑫源汽车有限公司监事、重庆鑫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职务。2024年8月起,任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周隆林,男,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曾任重庆金仑制造有限公司科长,自2001年开始,历任重庆鑫源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重庆九龙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鑫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分管审计、法务业务。2024年8月起,任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40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3日在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结束后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监事周隆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选举周隆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变更及董事辞职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39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龚大兴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龚大兴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龚大兴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变更及董事辞职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前期多位董事的离任导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差缺,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转,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进行调整和补选,其中,调整补选龚大兴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钟秉福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龚大兴(主任委员)、钟秉福、王建军;

审计委员会:冉茂盛(主任委员)、王建军、龚大兴;

提名委员会:王建军(主任委员)、冉茂盛、钟秉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戴薇(主任委员)、冉茂盛、钟秉福。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钟秉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聘任钟秉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变更及董事辞职公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总经理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38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2号附5号隆鑫国际写字楼23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红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田磊、独立董事冉茂盛以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何志、监事高峰以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邹莎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李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律师:黄冬梅、秦悦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37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结合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信心,拟定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45,754.8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23,601.42元。2024年5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母公司已使用任意盈余公积28,753,567.81元弥补了母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123,601.42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88,020,50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1,880,205.08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兼顾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36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及具体情况

(一)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计情况

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变更,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解释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35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及报废在建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及报废在建工程的议案》,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长期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以及对部分在建工程进行报废处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和核销。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1,229,504.36元,具体明细如下:

以上其他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减值,不影响当期损益。

二、本次报废的在建工程情况

为准确反映公司现有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在建工程进行了盘点清理,本着审慎原则,公司对已全额计提减值的在建工程进行报废处置,本次拟报废的在建工程为丰华宾馆、116二期项目。根据公司在200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表述,“丰华宾馆、116二期项目系历年挂账费用,因未取得相关手续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决定对丰华宾馆、116二期项目进行报废处理,因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在建工程报废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本次报废的在建工程具体如下:

三、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及报废在建工程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报废的在建工程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事项和报废在建工程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及报废在建工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及报废在建工程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及报废在建工程真实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及报废在建工程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34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及报废在建工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及报废在建工程真实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解释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兼顾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33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红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32.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40%;实现归母净利润254.58万元,比上年同期-352.25万元增加606.83万元,同比由微亏转为微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9.19万元,比上年同期-409.90万元增加639.09万元,同比亦实现扭亏为盈。资产总额70,149.69万元,比上年度末下降3.17%;股东权益64,081.58万元,比上年度末增长0.4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及报废在建工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长期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以及对部分在建工程进行报废处理。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金额为1,229,504.36元,报废在建工程丰华宾馆、116二期项目合计金额为20,108,458.79元。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报废的在建工程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及报废在建工程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结合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信心,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88,020,50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1,880,205.08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4,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