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63 公司简称:内蒙华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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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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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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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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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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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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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
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
● 投资金额:总投资19.86亿元
● 相关风险提示:
1、受国家政策法规、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经营风险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建成后盈利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总投资系按现有规划条件及市场行情初步估算,受市场变化、工程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具体投资额度及配套筹融资方案、具体实施进度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进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保障电力稳定供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公司于2023年底与和林格尔县农发集体土地运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内蒙古金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以下简称“金和新能源项目”或“项目”)。目前,金和新能源项目已获呼和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准。
(二)本次投资事项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会前审阅了该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项目建设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金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内蒙华电拟根据持股比例及工程进度向建设主体拨付资本金,最终注册资本金以本项目投资总额的30%确定);
4、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5、股权结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5%,和林格尔县农发集体土地运营有限公司持股5%。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
项目建设主体:内蒙古金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风电场装机容量为480兆瓦,拟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通过单回220千伏线路接入蒙西电网渡口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侧,线路长度约20公里。
3、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19.86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其余70%的资金拟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4、项目地址: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大红城乡、舍必崖乡。
5、项目效益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按照上网电价0.2364元/kWh(含税)及年均等效利用小时数2041小时进行测算,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05%(税前),投资回收期为12.1年。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清洁新能源的战略要求,有利于公司增加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提高清洁能源发电市场竞争力。
(二)本项目资本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一)项目存在发电量无法全部消纳、项目上网电价下调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深入推进,以及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扩大,公司将积极跟踪国家及行业有关政策,加强电力供需形势研判,及时调整定价策略,防范市场风险。
(二)项目建设总投资变动风险。
项目总投资系按现有规划条件及市场行情初步估算,受市场变化、工程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具体投资额度及配套筹融资方案、具体实施进度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将精细化管理,过程考核,合理控制各项费用,积极推动如期投运。
五、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意见
会前,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对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投资建设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清洁新能源的战略要求,有利于公司增加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提高清洁能源发电市场竞争力。同意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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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库布齐沙漠基地
鄂尔多斯新能源风电项目
(二期暖水6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新能源风电项目(二期暖水60万千瓦风电项目)
● 投资金额:动态总投资31.26亿元
● 相关风险提示:
1、受国家政策法规、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经营风险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建成后盈利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总投资系按现有规划条件及市场行情初步估算,受市场变化、工程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具体投资额度及配套筹融资方案、具体实施进度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公司“坚持自主开发与收购并重,全面落实清洁能源转型”的发展战略,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北方魏家峁(鄂尔多斯)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魏家峁新能源”),负责建设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新能源风电项目(二期暖水60万千瓦风电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获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核准。
(二)本次投资事项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新能源风电项目(二期暖水6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会前审阅了该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项目建设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方魏家峁(鄂尔多斯)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3、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内蒙华电拟根据持股比例及工程进度向建设主体拨付资本金,最终注册资本金以本项目投资总额的30%确定);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6%,鄂尔多斯市悦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34%。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新能源风电项目(二期暖水60万千瓦风电项目)。
项目建设主体:北方魏家峁(鄂尔多斯)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风电场装机容量为60万千瓦,配置60兆瓦/120兆瓦时(10%/2小时)储能装置。配套建设220千伏升压站一座,出线送出至库布齐沙漠基地配套新建的500千伏汇集站,最终通过1回出线接入准旗南1000千伏站,送至蒙西-天津南特高压。
3、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工程动态总投资31.26亿元,项目资本金占投资总额的30%,其余资金通过融资方式解决。
4、项目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布尔陶亥苏木、沙圪堵镇。
5、项目效益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按照标杆上网电价0.2829元/kWh(含税)及年均等效利用小时数2718小时进行测算,预计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51%(税前),具有较好盈利能力。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清洁新能源的战略要求,有利于公司增加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提高清洁能源发电市场竞争力。
(二)本项目资本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一)项目存在发电量无法全部消纳、项目上网电价下调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深入推进,以及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扩大,公司将积极跟踪国家及行业有关政策,加强电力供需形势研判,及时调整定价策略,防范市场风险。
(二)项目建设总投资变动风险。
项目总投资系按现有规划条件及市场行情初步估算,受市场变化、工程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具体投资额度及配套筹融资方案、具体实施进度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将精细化管理,过程考核,合理控制各项费用,积极推动如期投运。
五、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意见
会前,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对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投资建设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新能源风电项目(二期暖水60万千瓦风电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清洁新能源的战略要求,有利于公司增加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提高清洁能源发电市场竞争力。同意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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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沈庆贺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沈庆贺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职有关的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公司董事会对沈庆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无异议,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志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王志刚先生简历
王志刚,男,汉族,198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
工作经历:曾任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综合处副处长、会计处处长、副主任。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
兼职情况: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关联关系:被提名人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与内蒙华电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根据本人申报,未持有内蒙华电股票。
处罚情况:未受证监会及其他部门任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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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于2024年8月23日形成决议。
(四)公司董事9人,实到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沈庆贺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拟提名王志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前已对王志刚先生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简历进行了审查,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25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新能源风电项目(二期暖水6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会前审阅了该议案,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26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会前审阅了该议案,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27号公告。
(五)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报告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高原、班国瑞、高玉杰、沈庆贺、长明、王珍瑞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人事调整原因,王海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乌兰格勒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由王子南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前已对聘任总会计师事宜进行了审议,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前已对王子南女士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简历进行了审查,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28号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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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至9月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4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3日上午10:00-11:3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3日上午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3日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至9月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阿力亚
电话:0471-6222388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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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人事调整原因,王海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乌兰格勒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子南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王子南女士简历
王子南,女,汉族,197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会计师。
工作经历:曾任呼和浩特科林城发热力公司计财部部长;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副经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与法务办经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现任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预算部主任。
兼职情况: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根据本人申报,未持有内蒙华电股票。
处罚情况:未受证监会及其他部门任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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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于2024年8月23日形成决议。
(四)公司监事3人,参加表决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新能源风电项目(二期暖水6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认为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的议案》。认为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