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506 公司简称:百利天恒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4-051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9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3〕1号),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4.70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90,4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072,569.7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4,397,430.2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3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266号)。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692,783.73元,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注:差异系支付发行费用产生的尾差0.4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5日、2023年4月12日、2023年1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利息收入,并已扣除手续费。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创新药研发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创新药研发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3,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归还人民币7,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未归还人民币16,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注2:2023年度,“抗体药物临床研究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了变更,变更后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2023年度,“抗体药物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中的4,004.89万元用于“抗体药物临床研究项目”新子项目,因此“抗体药物临床研究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相应增加;

注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合计)、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合计)、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合计)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66.91万元;

注4: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4-050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8月23日,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捷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通过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真实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