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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127 公司简称:赛力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2024年半年度营业收入650.44亿元,同比增加489.58%,主要系新能源汽车销量增加。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5亿元,相比上年同期扭亏为盈,主要系新能源汽车销量增加;同时公司坚持技术创新、成本贡献的经营方针,新质生产力引领公司经营质量不断提升,营业毛利率同比增长,期间费用率同比下降。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60亿元,主要系新能源汽车销售回款增加。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82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43.1647万份予以注销。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7月19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监事会关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7月21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出具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1年7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2,763名激励对象3,33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6.0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9月18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1年9月16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3,286.4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2,708人,行权价格为66.03元/份。

6、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以2021年12月20日为授予日,向996名激励对象授予713.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6.03元/股。

7、2021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9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713.6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996人,行权价格为66.03元/份。

8、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338.2329万份予以注销;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437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476.6921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16.3147万份予以注销;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826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296.7598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860.7157万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1,385.837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3.1647万份予以注销。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注:上述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人数为实际登记的人数和数量。

(三)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合计有711人行权,行权数量为241.1626万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合计有50人行权,行权数量为14.5719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1、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依据

(1)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25.6917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一)激励对象如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而失去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做变更,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而离职或与公司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离职或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前激励对象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2、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

公司拟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共计43.1647万份。其中,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拟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25.6917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满足行权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7.473万份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7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正成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照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逐项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内容如下:

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力斯汽车”)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引望”或“标的公司”)1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拟在本次交易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前根据交易双方确定的装载方案及原则实质装载,装载完成后深圳引望将承接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原有的智能汽车解决方案核心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交易方式

公司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为技术持有的标的公司10.00%的股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深圳引望10.00%股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根据《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收购股权涉及的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模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4]第508号)记载的标的公司2024年1月31日(即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基础,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即受让方应就标的资产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15.00亿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在该期间产生的收益及亏损由受让方按其在本次交易后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标的资产过户及违约责任

受让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之约定,向华为技术支付完毕第二笔转让价款之日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受让方根据《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相关约定,就标的股权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自交割日后一个月内,各方应配合标的公司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办理完毕相关市监部门的变更登记。

任何一方违反《股权转让协议》,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就该等损失赔偿非违约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决议有效期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在上述有效期内本次交易未实施完毕,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议案》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及《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及《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关于加入〈关于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之协议》等协议,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进行约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过变更。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在剔除同期上证指数或证监会汽车制造行业指数影响后,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方案首次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偏离值未超过20%,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相关标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议案》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出具了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做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对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自查并作出审慎判断,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存在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交易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公司在筹划及实施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已就本次交易事宜制定了严格且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77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正萍先生召集,应到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 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尤峥、李玮、周昌玲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经对照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逐项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内容如下:

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力斯汽车”)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引望”或“标的公司”)1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拟在本次交易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前根据交易双方确定的装载方案及原则实质装载,装载完成后深圳引望将承接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原有的智能汽车解决方案核心业务。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交易方式

公司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为技术持有的标的公司10.00%的股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深圳引望10.00%股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根据《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收购股权涉及的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模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4]第508号)记载的标的公司2024年1月31日(即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基础,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即受让方应就标的资产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15.00亿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在该期间产生的收益及亏损由受让方按其在本次交易后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标的资产过户及违约责任

受让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之约定,向华为技术支付完毕第二笔转让价款之日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受让方根据《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相关约定,就标的股权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自交割日后一个月内,各方应配合标的公司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办理完毕相关市监部门的变更登记。

任何一方违反《股权转让协议》,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就该等损失赔偿非违约方。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决议有效期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在上述有效期内本次交易未实施完毕,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议案》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及《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及《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关于加入〈关于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之协议》等协议,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进行约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过变更。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在剔除同期上证指数或证监会汽车制造行业指数影响后,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方案首次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偏离值未超过20%,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相关标准。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作出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议案》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出具了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做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对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自查并作出审慎判断,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存在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交易行为。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公司在筹划及实施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已就本次交易事宜制定了严格且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计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总裁或董事会秘书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等事项;

2、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决定并聘请或更换参与交易的中介机构;

4、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若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5、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且不允许授权的事项除外。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在上述有效期内本次交易未实施完毕,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购买等本次董事会议案中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鉴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相关工作安排,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上述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76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两江新区龙盛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等相关公告。

自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公司将在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它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85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

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部门授权或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取得前述授权或批准及具体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84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4年7月29日,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对外投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公司拟与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望”或“标的公司”)及其股东协商投资入股事宜,共同支持引望成为世界一流的汽车智能驾驶系统及部件产业领导者。

二、进展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力斯汽车”)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持有的引望1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5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同日,赛力斯汽车与华为、引望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赛力斯汽车购买华为持有的引望10%股权,同时赛力斯汽车与华为、引望签署《关于加入〈关于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之协议》。

本次交易有助于华为及引望支持及赋能赛力斯汽车,助推AITO问界成为世界级新豪华汽车领先品牌。公司将以本次交易为契机,全面深化和提升与华为及引望的长期战略合作,将车企与领先ICT科技公司的跨界合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三、对外投资情况介绍

(一)交易概述

赛力斯汽车购买华为持有的引望1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5亿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其他必要批准、核准或备案。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A5PM808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城社区华为公司华为总部办公楼101

6、成立日期:2024年1月16日

7、法定代表人:郑丽英

8、业务范围:引望从事汽车智能系统及部件解决方案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汽车智能驾驶解决方案、汽车智能座舱、智能车控、智能车云、智能车载光等,具体经营范围详见工商登记信息。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引望尚未完成业务装载。华为及引望拟在本次交易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前根据交易双方确定的装载方案及原则完成实质装载,装载完成后引望将承接华为原有的智能汽车解决方案核心业务。根据装载方案及原则,华为拟向引望进行资产、人员、知识产权等装载。截至2024年7月31日,华为拟转让专利及专利申请共计6,838项,拟许可专利包括装载业务需要使用的其他专利;拟转让及拟许可技术包含装载业务相关软件、代码、文档和数据等技术资产;拟转让商标及商标申请共计1,603项,拟许可商标及商标申请共计1,600项。装载专利、技术及商标等范围最终以相关装载协议约定为准。

10、本次交易不涉及华为与赛力斯汽车之间的债权债务转移。经查询,引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受让方: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标的股权

华为持有的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记载的标的公司2024年1月31日(即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基础,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股权交易价格,即受让方应就标的股权向转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15亿元。

3、支付安排:转让价款分三期支付,相应分别设置付款先决条件。

4、装载方案:原则上转让方及其关联方持有的专用于标的公司装载业务的技术和资产的所有权、人员均属于转移范围,并且能够满足标的公司独立持续开展装载业务的需要。转让方收到第一笔转让价款之后,开始启动本次装载的具体活动,开始将本次装载范围内的技术、资产、人员等以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约定的适当方式转移至标的公司。

5、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完毕第二笔转让价款之日为交割日。转让方和标的公司应共同促使不晚于交割日完成实质性基本装载。自交割日起,受让方根据标的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相关约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6、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在该期间产生的收益及亏损由受让方按其在本次交易后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7、公司治理安排

交割后,赛力斯汽车有权向引望董事会提名一位董事,并有权提名一位审计委员会委员。

8、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交易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成立。《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第十条(保密)、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以及第十三条自协议成立时生效,其他条款自协议成立且交易相关方有权机构决议批准后生效。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公司与华为跨界业务合作,开创了全新的商业模式,为用户带来了市场认可的AITO问界M5、M7、M9高端智能豪华电动汽车产品。双方通过本次交易,以股权纽带为基础,将战略合作升级为“业务合作+股权合作”,进一步夯实双方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共同探索智能车与智能化部件紧密协同、共创共荣的智能化时代创新合作机制,联合将引望打造为汽车智能化部件和解决方案的领导企业、将AITO问界打造为世界级新豪华汽车领先品牌,为公司在智能化时代实现技术引领和品牌向上提供坚实的基础和长效的保障。

(1)公司将继续坚定软件定义汽车,充分利用本次交易带来的合作升级,推动以高阶智能驾驶为代表的汽车智能化全面加速,进一步提升公司智电化技术先进性,实现技术和市场的双重领先,持续为用户带来常用常新的高端智能豪华电动汽车产品。

(2)加强公司现有自主、领先的智能化整车能力与标的公司的智能化部件全栈自主研发能力的紧密协同,持续提升公司获取高阶智能驾驶、高水平智能座舱等智能化核心部件供应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3)加深和拓展与华为及引望的全方位赋能合作,助力公司在设计、研发、质量、运营等方面达到世界领先企业水平,将车企与领先ICT科技公司的跨界合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无影响。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赛力斯汽车将取得标的公司10%的股权,预计将按权益法核算。基于引望经审计的拟装载业务模拟报表显示,2024年1-6月营业收入104.35亿元,净利润22.31亿元,结合引望财务数据和未来经营前景,本次收购标的公司少数股权预计对上市公司投资收益产生正向影响。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净利润规模和基本每股收益将得到提升,有助于上市公司增厚利润,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的详细情况,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83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4日(星期三) 至9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1127@seres.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11日 上午 10:00-11: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1日 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张正萍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申薇女士;副总裁、财务总监刘联女士;独立董事李开国先生、张国林先生、黎明先生、景旭峰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11日 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4日(星期三) 至9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1127@seres.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总部

电话:023-65179666

邮箱:601127@seres.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81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

● 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6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7,168,14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29,999,969.18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443,881.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058,556,088.13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22]第2-00060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0)。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保荐人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80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募集资金相关规定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2021年5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56 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6,368,913 股,发行价格为46.00元/股,募集资金2,592,969,998.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5,070,435.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7,899,562.0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21年6月1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2-00035号)。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2022年6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62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7,168,141股,发行价格为 51.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29,999,969.18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443,881.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058,556,088.1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22年7月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2-00060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225.95万元;本公司收到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合计28.87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累计金额合计255,400.03万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10,771.37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255,400.03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及募投项目终止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330.98万元,支付发行费用税金50.89万元。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116.78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3,455.81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3,455.81万元。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8,139.05万元;收回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万元,收回现金管理19,921.61万元;另外,本公司收到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合计1,828.08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合计394,346.50万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9,112.18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4,346.5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179,691.32万元;支付发行费用税金406.98万元;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12,194.15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3,604.96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123,604.96万元;另外,存放在募集资金理财专户2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2年6月28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最近一次修订于2023年10月28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公司已与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2022年7月14日,公司、保荐人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分别与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金康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及赛力斯汽车(湖北)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人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也分别与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赛力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金康赛力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重庆赛力斯新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金康赛力斯新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重庆赛力斯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5月6日公司、保荐人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与重庆斯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6月7日公司、保荐人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与重庆赛力斯凤凰智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合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述协议履行。

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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