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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698 公司简称:伟创电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已就核心竞争力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行业风险、宏观环境风险及其他重大风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与揭示,敬请查阅。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11,375,274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693,197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29,916,854.93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26%。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8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上述议案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1)。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本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11,375,274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693,197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29,916,854.93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26%。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全面核查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情况,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安排。该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该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的修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结合股票登记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7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红卫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1)。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部分闲置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四)《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11,375,274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693,197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29,916,854.93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26%。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6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股本总数由210,259,274股增加至211,375,274股,注册资本由210,259,274元增加至211,375,274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结合上述股票登记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后的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5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葭路100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0日

至2024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9月6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6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登记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葭路1000号。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琬株、欧阳可欣

联系电话:0755-85285686

传真:0512-66173610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葭路1000号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4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召开了第二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原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拟向银行申请增加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前次授信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的授信额度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本次拟增加的授信额度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经营需求,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原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前次授信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前述8亿元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调整。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8亿元授信额度范围内,以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8亿元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3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368,930.72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7,598,969.67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决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11,375,274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693,197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29,916,854.93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2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2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部分闲置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亦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7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9,357,7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88,549,809.64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4,863,002.66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3,686,806.9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9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28号)。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部分闲置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部分闲置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9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5日(星期四)至09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veich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12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2日上午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胡智勇先生

独立董事:钟彦儒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贺琬株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12日 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5日(星期四)至09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veich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欧阳可欣

电话:0755-85285686

邮箱:zqb@veich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1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3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6,544.3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830.6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00032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7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57,7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8,854.9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486.3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368.6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9月15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9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2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3月23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0年4月13日经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12月24日,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月26日,本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1亿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1月27日,依法注销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44250100019000001377”);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失效。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依法注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32250199759400000814”),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2月2日,公司依法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487175724294”),并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32250199759400000814”)已于2021年2月4日依法注销,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注销之日起失效,原募集资金账户的本金及利息已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5月13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开立的“超募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50078801600001307)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中结余利息收入全部转存至公司自有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该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3033018800022754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行(银行账户为“5132180000150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银行账户为“110226182900006062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0909240000001346”)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3年9月22日,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分别签署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9月28日,本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185,818,444.67元(含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133,611.00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10月25日,依法注销开设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0909240000001346”),剩余销户利息13,454.35元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失效。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2月9日,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到期。除此之外,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部分闲置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对前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3.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5.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40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下转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