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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4-01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特别说明:2022年7月11日,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反对票,承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对所有议案均投反对票;2022年8月3日,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反对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1.71亿元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事项

关于1.71亿元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对曾南等人及宜昌鸿泰置业有限公司提起侵权赔偿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8日正式受理。该案一审于2022年6月21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完毕。2024年6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024年6月,公司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在二审过程中。

2、董事会和监事会延期换届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5月21日届满,截至目前换届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根据《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监事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监事职务。因此,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仍正常履职中,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工作对公司经营运作、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4-015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玻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琳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南玻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4年上半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南玻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4-016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玻集团”)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江华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南玻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该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南玻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4-017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准则解释第17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说明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

2、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

3、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详细内容见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而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