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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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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诉事项结案的公告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4-05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诉事项结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结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为被执行人

一、诉讼情况概述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因与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河农商行”)、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及邓伟借款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不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吉林省高院”)作出的(2017)吉民初80号民事判决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已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1603号,支持了公司部分上诉请求,改判公司对亿阳集团不能清偿部分承担50%赔偿责任。公司就上述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与柳河农商行达成和解,并已按照和解协议要求支付了1,987.5万元。

该涉诉事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此前已披露的临2018-016、临2019-047、临2020-038号和临2024-015号公告。

二、收到结案通知及主要内容和结论

日前,公司收到吉林省高院《情况说明》,主要内容为:经查明,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柳河农商行与被执行人亿阳信通之间达成和解并已履行完毕,故吉林省高院执行局已对本案中关于亿阳信通部分做结案处理。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案与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此前的债务纠纷相关,公司按照和解协议要求向柳河农商行支付的1,987.5万元为亿阳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正在向控股股东追偿该笔占用资金。

2、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 9.4.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在6个月内清收53,386.92万元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自收到责令改正措施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1,441.53万元,尚未归还余额为51,945.39万元。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1,945.39万元,另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66,011.13万元。对于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偿还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解决,除乐赚公司案(涉案本金9,701.32万元,包含在上述违规担保案件中)和解所涉款项外,控股股东尚无其他明确具体安排。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