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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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公司2023年度MR镜片检测项目应按净额法列示,故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均调减41,447,430.76元,其他数据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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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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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9号),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7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887.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27.83万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85,860.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9日全部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7,836.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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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56,017.0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交通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市新区科技城支行、渤海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苏州相城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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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774.79万元以及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28.41万元,共计8,103.20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3)00388号”《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审核报告》。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2亿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5,887.92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0,027.8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860.09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人民币56,636.79万元。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6,017.04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经批准的现金管理产品和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6,017.04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在实施期间,下游市场潜在客户的需求存在变化,公司需根据变化对部分设备进行相应调整,出于谨慎考虑,公司放缓了投资建设进度,使得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为审慎起见,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4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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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
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8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9号),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7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887.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27.83万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85,860.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9日全部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46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860.09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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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运营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超出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导致。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836.53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8,023.56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8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不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资金使用安排,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