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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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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798 公司简称:蓝科高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98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4-054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2024年8月15日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电子邮件会议通知,并提交了会议材料。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真实、可靠、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2024年上半年,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公允性,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资金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造成不利影响。

此议案关联董事王健、张尚文、杨勇、郑中、丁杨惠勤、汪金贵回避表决,由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谷传龙先生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蓝科高新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蓝科高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蓝科高新合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蓝科高新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798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4-055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2024年8月15日公司已向全体监事发出电子邮件会议通知,并提交了会议材料。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张信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控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亦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开展各项金融业务的事项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出具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798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4-056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谷传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谷传龙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谷传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57208550

传 真:021-57208182

邮 箱:lanpec@lanpec.com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汇丰东大街588号

邮政编码:201500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谷传龙,男,汉族,198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中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1年7月至2021年3月任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一处财务会计核算、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任甘肃复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22年4月至2022年8月任甘肃公航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项目财务管理;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任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融资一室融资项目经理;2023年4月至2024年2月(2023年9月至今,在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国民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任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市场管理室副经理;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任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公司治理及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人;2024年7月至今任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057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0日(星期二) 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3日(星期二) 至09月0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anpec@lanp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10日 下午 16:00-17: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0日 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健

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王发亮

独立董事:张正勇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10日 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3日(星期二) 至09月0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anpec@lanp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7208550

邮箱:lanpec@lanp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798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4-058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持有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为24,148,665股(冻结24,148,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

若中国能源被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强制卖出3,545,000股,中国能源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变为20,603,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1%。

本次股份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近日,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港法院”或“本院”)邮寄送达的《告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告知书主要内容:

“本院在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家港市乐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机国能工程有限公司股票回购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本院于2024年8月19日作出(2024)苏0582执恢70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以市场价强制卖出被执行人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证券蓝科高新共计354.5万股(证券代码:60179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二、股份变动情况

1.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4,148,665股(冻结24,148,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若被强制卖出3,545,000股后,中国能源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变为20,603,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1%。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本公司与中国能源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中国能源股份被裁定强制卖出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2. 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