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4-02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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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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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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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97.94万元,同比下降2.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16.29万元,同比增亏49.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24.29万元,同比增亏38.70%。主要成员公司数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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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4-019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张坚持先生提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4年8月16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议事项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2024-021)具体内容见2024年8月27日巨潮咨询网上公告。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延期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坚持先生、赵辉先生、王章利先生、谷占亚先生、秦粼先生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见2024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5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坚持先生、赵辉先生、王章利先生、谷占亚先生、秦粼先生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见2024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5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4-022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解决同业竞争承诺
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同业竞争概述
2011年,控股股东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以下简称“经投集团”)在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经投集团于2017年入股公司第二大股东武陵源产业公司,持有其85.9978%股权。武陵源产业公司于2022年收购天子山索道100%股权,经投集团成天子山索道实际控制人。公司子公司杨家界索道与公司控股股东经投集团旗下天子山索道,均在武陵源核心景区从事客运索道经营业务,属于同类业务,上述情构成控股股东构成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二、承诺具体内容
1、经投集团2011年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如下:
作为张股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维护张股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与张股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经投集团承诺:“一、截止本承诺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公司或分支机构均未从事与张股公司同类或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经投集团2024年出具《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由武陵源产业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所持湖南武陵源索道有限公司100%股权予以对外转让剥离,同时承诺保证自身或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控股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以后均不与上市公司从事新的同类或相竞争的业务或经营活动。
3、经投集团2024年出具《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目前武陵源产业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及相关文件暂未准备齐全,故未能在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湖南武陵源索道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变更,现我公司承诺武陵源产业公司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程序。
三、承诺延期的原因
经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武陵源产业公司一直积极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主要义务,准备将天子山索道对外转让。因经投集团在公开市场有存续债券,剥离天子山索道将触发存量债券的投资人保护条例,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该资产剥离进行表决,经投集团正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征求债券持有人意见,但此项工作复杂,无法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相关工作,预计在2025年5月30日前可完成股权转让剥离及工商变更事宜。
四、承诺延期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经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武陵源产业公司加快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该资产剥离进行表决,拟在2025年5月30日前可完成股权转让剥离及工商变更事宜。除延期时间,经投集团变更后的承诺将与2024年出具《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所承诺之内容保持一致。
五、承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经投集团延期承诺系基于其在公开市场有存续债券,完成资产剥离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且该项工作推进难度较大的客观情况作出,有利于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规定。经投集团将积极履行承诺,尽快相关工作,确保在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股权转让剥离及工商变更事宜。
六、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延期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延期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延期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延期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5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4-023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确保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庸古城”)向公司控股股东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投集团”)借款494.09万元,期限三年,利率按三年期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于2024年6月30日在张家界签订《借款协议》。
2、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该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坚持先生、赵辉先生、王章利先生、谷占亚先生、秦粼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界市大庸桥月亮湾花园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界市大庸桥月亮湾花园
法定代表人:张坚持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800707374284R
成立时间:1999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的经济投资活动及旅游服务;政策允 许的信息产业、高科技产业及国内贸易开发、经营以及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开发;景区维护。
实际控制人: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经投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1,977,746,132.1元、净利润118,982,153.56元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20,871,954,864.41元。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日,经投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合计142,893,051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5.30%,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经投集团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解决大庸古城偿还银行贷款资金问题,经投集团向大庸古城提供借款借款494.09万元,期限三年,利率按三年期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经投集团为公司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LPR),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报告期,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法人经投集团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总金额为117.52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如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我们依据已获得信息及我们的专业知识,对本次交易作出独立判断,认为本次交易能够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能缓解资金压力,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不构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符合商业惯例和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4-024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8月26日,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张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庸古城”)收到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界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申请人湖南泓瑞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瑞电梯”或“申请人”)向张家界中院申请对大庸古城进行重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庸古城尚未收到法院受理申请人申请大庸古城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大庸古城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申请重整情况概述
2024年8月26日,大庸古城收到张家界中院送达的《通知书》,申请人向张家界中院申请对大庸古城进行重整。
1.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湖南泓瑞电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800565920824T
法定代表人:粟华
住所:张家界永定区大庸桥(市广播电视台501)
经营范围:电梯及其配件销售、咨询、中介代理服务;电梯安装、维修、保养服务;停车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及其它相关业务;停车设备及其配件销售。
2.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申请目的
2024年8月26日,大庸古城收到张家界中院送达的《通知书》,申请人以大庸古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张家界中院申请对大庸古城进行重整,通过重整程序清偿申请人相应债权。
3.申请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泓瑞电梯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的司法程序。申请人提出对大庸古城进行重整的申请,为公司提供了一个化解大庸古城债务风险的契机。在法院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大庸古城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如法院裁定受理大庸古城重整,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并督促大庸古城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债务问题的解决方案,同时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庸古城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大庸古城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协助、指导大庸古城在现有基础上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密切关注重整进程,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根据重整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4)湘08破申11号)。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