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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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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55 公司简称:鼎际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255 股票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4-057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1、新增股份

公司因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已完成,需变更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并相应修改《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具体变更原因如下: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27日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104.50万股,公司股份由134,481,667股变更为135,526,66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4,481,667元变更为135,526,667元。

2、回购注销股份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由135,526,667股变更为134,511,66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5,526,667元变更为134,511,667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及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4-055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

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的注销数量:22.20万份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101.50万股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31.559元/股,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二)公司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8日,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五)2023年6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工作,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4.00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23人。

(六)2023年6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由31.68元/股调整为31.60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七)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工作,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50万股,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25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3,466,667股增加至134,481,667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由100,100,000股增加至101,115,000股。

(八)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80万份;并同意公司取消授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30万股。

(九)2024年8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公司推出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鉴于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以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格局等因素不断发生变化,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目前公司股票价格低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原定激励目的,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同时,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由公司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后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涉及的2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2.20万份股权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涉及的2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增发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15日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6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2日实施完成。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3.36元/份调整为63.239元/份。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和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31.605元/股调整为31.559元/股。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终止本次激励计划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1,015,000股。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后续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承诺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通过优化长期激励体系、完善绩效考核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人员积极性,促进核心骨干员工持续努力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注销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的勤勉尽职。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办理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并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4-054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6月27日届满,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再明先生、王恒先生、阎冰先生、佟秀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郭杨龙先生、吉瑞先生、赵留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具有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将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燕兆勇先生、王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1位职工代表监事将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再明先生,198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EMBA,现任辽宁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2004年5月,创办公司前身营口鼎际得石化有限公司;2004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再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12,012,000股股份,并通过营口鼎际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6,990,534股股份、通过营口鼎际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99,5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王恒先生,1984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安全工程专业,具有董事会秘书资质。2006年10月至2009年5月,担任辽宁船舶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部长助理;2009年5月至2012年5月,历任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科员、局长助理职务;2012年5月至2015年9月,担任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公用事业管理局科长;2016年3月至2016年10月,担任嘉晨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综合办主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营口鼎际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0,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阎冰先生,1985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思科认证互联网专家(CCIE认证)。2008年9月至2013年6月,担任上海惠普有限公司GDCC项目经理;2013年7月至2019年11月,历任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技术管理部经理、产品创新部经理、终端管理部经理和助理总经理职务;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担任建投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阎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营口鼎际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0,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佟秀永先生,197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7月至2004年9月,从事个体经营;2004年10月至2020年8月,历任公司销售员、销售部经理;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佟秀永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营口鼎际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00,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郭杨龙先生,1970年2月生,1998年7月至今,历任华东理工大学工业催化研究所副所长、所长;2003年5月至2004年2月,在法国国家科研中心催化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2007年1月至2016年3月,担任华东理工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副院长。现任华东理工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授及工业催化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稀土学会理事、中国化工学会稀土催化与过程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催化新材料产业联盟秘书长、上海市稀土学会副理事长、上海市稀土协会稀土催化材料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化学化工学会催化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化学化工学会物理化学专业委员会委员;2023年2月至今任山东盛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杨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吉瑞先生,1978年10月生,博士学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副教授,2023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飞潮(上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赵留彦先生,1979年2月生,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2006年8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留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余女士,1991年1月生,本科学历。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职营口红运家具商城内勤;2017年10月至2019年2月,任职辽宁希泰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9年2月至2020年3月,任职营口市金能移动能源有限公司行政专员;2020年3月至今,任职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燕兆勇先生,1976年2月生本科学历。1995年10月至2004年3月,历任营口市潜水电机线厂钳工、电泵工艺检测员;2004年4月至2004年7月,担任营口市水泵制造有限公司钳工;2004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车间工人、包装车间兼造粒车间主任;2020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燕兆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4-053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离任董事、大股东自愿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际得”)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辛伟荣先生因其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等职务。后续,辛伟荣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负责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投资规划等。

公司于近日收到辛伟荣先生及其控股的营口盛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金实业”)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辛伟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0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6%;辛伟荣先生控股的盛金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6,798,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39%。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辛伟荣先生及其控股的盛金实业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辛伟荣先生及其控股的盛金实业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其名下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承诺期间,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包括承诺期间通过二级市场或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鼎际得所有。

公司董事会对辛伟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后续,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其履行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4-052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66.52万元(本公告中数据加总后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91.22万元,其中应收票据计提坏账损失95.19万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460.57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135.46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4.69万元,全部为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666.52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科目,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66.52万元,共计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66.52万元,已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4-051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31号),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6.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88元,共计募集资金73,006.2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45.4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7,960.8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70.5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690.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4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系年产125吨聚烯烃催化剂装置新建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分别与浦发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银行存款余额中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526.73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已于2022年9月完成。

(三)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25吨聚烯烃催化剂装置新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2022年8月24日、2023年8月2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22年8月19日、2023年5月11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了对公智能通知存款开办申请书;2022年9月13日、2023年8月21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活期存款市场化报价协议;2022年8月26日、2023年8月24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协定存款产品,该产品滚动计息,额度未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考虑到银行协定存款与活期存款略有差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上述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相关事项进行补充确认。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办理银行协定存款业务,以增加资金存储收益,并且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本业务开展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15000吨烷基酚和15000吨抗氧剂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系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投入

[注2]年产125吨聚烯烃催化剂装置新建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小于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产能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形势及用户需求的变化,同时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等,经济、科学、有序地进行项目建设,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预期目标,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募集资金。此外,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专户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注3]年产15000吨烷基酚和15000吨抗氧剂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项目建成投产以来,受外部环境影响,销售单价和销售数量未达预期

[注4]年产125吨聚烯烃催化剂装置新建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项目建成投产以来,受外部环境影响,销售单价和销售数量未达预期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4-049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燕兆勇先生、王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以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格局等因素不断发生变化,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目前公司股票价格低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原定激励目的,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注销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的勤勉尽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已经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40元/股调整为36.35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同意对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已经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8.20元/股调整为18.15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同意对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因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已完成及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需变更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办理《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4-058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1日

至2024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下转1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