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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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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298 公司简称:必得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

在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收到公司监事姜秋萍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在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通过公司自查核实及上述函件获悉姜秋萍女士于2024年8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 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了在窗口期交易股票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在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姜秋萍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姜秋萍女士于2024年8月23日通过其名下证券账户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秋萍女士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000股。因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为2024年8月27日,故姜秋萍女士上述交易公司股票处于公司半年度报告窗口期,构成在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本次在窗口期买入股票的致歉声明

姜秋萍女士对违规行为深表歉意并积极配合核查、主动纠正,姜秋萍女士表示:本次窗口期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是本人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本人在窗口期买入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本人将加强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对于本次在窗口期买入股票,本人承诺将在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减持。

三、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姜秋萍女士出具了《关于本人在窗口期买入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经与姜秋萍女士确认,本次交易公司股票是姜秋萍女士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进一步要求持股5%以上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自身及亲属行为的监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必得科技”)于2024年8月26日在本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书面、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监事。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加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同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同日公告。

三、报备文件

1、《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必得科技”)于2024年8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坚群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同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报备文件

1、《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6日,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024 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企业提供的、不能作为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024 第十五章收入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以下简称保证类质量保证),适用第十四章或有事项的规定。企业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024 规定,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关于核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号)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5.9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173.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973.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9,200.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03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153.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2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月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8110122000087495)、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8110122000087342)、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902874610618)、在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月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8801070010396)、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61616600000544)、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月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640701040019027)。2022年6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02110100000038)、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02110100000037)。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月城支行01880107001039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3205016161660000054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月城支行1064070104001902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51090287461061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支行7811012200008734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支行78110122000087495以上账户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均已注销。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0万元,累计赎回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0万元,上述收益及对应理财产品均已于报告期内到期并如期赎回。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975.1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