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99 公司简称:苏盐井神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分配不转增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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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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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张兴储气库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详情见本报告“三、经营情况的讨论和分析”。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化工》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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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价格含税)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煤炭采购均价897.02元/吨,较同期减少290.88元/吨,同比下降24.49%。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旭峰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同意提名丁光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9月12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丁光旭简历
丁光旭,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江苏淮安人,中共党员,1988年12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主要经历:1988年12月起,历任淮安热电厂锅炉车间副司炉、司炉、班长(其间:1991.09-1994.12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热能工程专业学习);1992年6月起,历任淮安热电厂安监科安全员、副科长;1993年5月起,历任淮安盐化总厂运行部副主任、热电车间副主任;1996年12月起,任江苏井神盐业有限公司热电车间主任;2001年7月起,任江苏井神盐业有限公司制盐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2006年6月起,任徐州盐业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1月起,任江苏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1年4月起,任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其间:2011.07-2013.07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2012年7月起,任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2年9月起,任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21年5月起,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负责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全面工作;2022年3月起,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第一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2024年2月起至今,任现职。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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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
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2)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苏盐井神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9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海棠大道18号
联系 人: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17-87036988
传 真:0517-87036988
邮 编:223200
电子邮箱:jsgfzqb@126.com。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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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4年9月9日前送达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 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