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32 公司简称:苏州龙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上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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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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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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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4-062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9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73.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4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04.8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22.4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82.40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11日对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9]B001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0,325.6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964.6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12.5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2,339.13万元、以及尚未置换的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56.28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1-6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150.90万元,使用补充流动资金0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150.9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1,476.5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857.1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53.9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2,341.08万元、以及尚未置换的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56.2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19年1月2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3月,本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与国信证券于2019年3月2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8,571,426.99元,均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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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4年1-6月,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50.90万元。
其他有关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1-6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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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6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1.9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2,341.08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6,233.03万元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上交所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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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4-060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8月13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席文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的财务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3-063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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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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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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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示生产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4-061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8月13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葛海英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在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4-064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高性能特种纤维研发中心项目”。本次“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高性能特种纤维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即全部实施完毕并结项。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1,731.59万元(截至2024年8月20日金额,包含未置换且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56.2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准)。
●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高性能特种纤维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73.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04.84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822.44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82.40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11日对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19〕B001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和国信证券于2019年1月2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3月,本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与国信证券于2019年3月2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2024年8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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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高性能特种纤维研发中心项目”。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截至2024年8月20日,公司上述拟结项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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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节余募集资金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31.59万元与节余募集资金余额1,175.31万元之差556.28万元为未置换且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系:(1)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一方面保障项目按要求实施完成,另一方面较好的控制了实施成本,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募集资金的节余。(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技术革新,对原有项目设计布局、工艺流程的改造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改进,使采购成本得到有效控制,节约了设备购置支出。(3)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截至2024年8月20日,各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成,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合计节余资金1,731.59万元(截至2024年8月20日金额,包含未置换且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56.2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准)。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高性能特种纤维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苏州龙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