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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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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4-06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00,284,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夯实主业,促进科技创新,加快海外业务的拓展

当前汽车行业继续处在稳定上升的阶段,尤其是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渗透率逐年提高。在此背景下,各大车企对改性材料的需求量也快速增加,普利特汽车材料的业务持续快速的增长,占有率继续提升。同时为了满足海外客户日益增长的供应需求,提高响应速度,加快海外业务的对接,报告期内,公司在墨西哥、泰国分别开始筹建生产基地,持续优化全球供应链布局,加速公司全球化发展的进程。

2、LCP产品验证通过,加速进行大批量商业化推进

随着5.5G和6G产业的逐步推进,LCP薄膜在高速高频通信场景下的适用性将快速增加,因此具备良好的市场潜力。由于薄膜技术壁垒高且供应链相对封闭,公司目前是国内唯一一家可实现大批量生产和供应LCP薄膜、纤维的厂商,且工艺路线和产品技术均是国内领先。报告期内,公司已通过了多家客户的产品验证,产品已达到同类海外产品的标准,并已陆续收到多家客户的小批量采购订单。公司目前正在和产业终端核心客户在新一代产品上进行积极的验证和产品推进工作,并配合产业链的合作伙伴们进行其设备的优化和工艺的改善,LCP产品有望随着5.5G和6G产业的快速落地进入大规模量产和商业化时代。

3、聚焦电池新技术,加速新业务的拓展和落地

公司目前已有新能源电池产能为5.3GWh,在建产能10GWh,其中启东基地预计将于2024年三季度投产、珠海基地预计将于2024年四季度投产。

海四达钠电池产品进展迅速,部分方型和圆柱型产品开发顺利。报告期内,海四达与上海平野本次就钠电池产品签订总量不低于1.5GWh的购销框架合同,产品最终主要应用在全球各大知名的电动叉车、低速车辆、功能车辆等领域中。本次合作为公司钠电产品的更大规模商业化应用奠定了深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在固态/半固态电池方面,持续推进与战略合作伙伴的全方位合作,在新一代电池上导入固态/半固态电解质体系,并共同进行市场端的开拓,以便快速实现高性能、高安全电池的批量化生产以及更广泛领域的商业化应用。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文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4-06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26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4,987.22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7.34%;实现营业利润14,775.88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37.39%;实现利润总额14,455.82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39.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01.04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28.47%。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2023年12月披露《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市场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各方沟通,现拟终止该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后续事宜。

《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分红利润分配方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于 2024 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010,371.44元,2024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277,635,821.60元。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1,100,284,376股为基数(现有总股本1,114,038,492股扣除库存股13,725,940股以及因股权激励计划拟注销28,176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005,687.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行分配。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不变。

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4-065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26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郭思斯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投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2023年12月披露《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市场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各方沟通,现拟终止该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后续事宜。

《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分红利润分配方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于 2024 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010,371.44元,2024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277,635,821.60元。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1,100,284,376股为基数(现有总股本1,114,038,492股扣除库存股13,725,940股以及因股权激励计划拟注销28,176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005,687.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行分配。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不变。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4-06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73号文《关于同意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6,084,327股,募集资金总额1,079,026,992.21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68,775,247.51元。本次募集项目资金于2023年7月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23)第084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公司于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6,084,327股,募集资金总额1,079,026,992.21元。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支付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为8,018,867.93元,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2,232,876.77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8,775,247.51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募集资金合计24,089.18万元,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530.3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24,619.5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及变更情况

由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系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所以以各实施主体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根据发行方案,本公司拨付募集资金方式系通过向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增资,再由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分别向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因此本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五个专项账户,明细如下:

本公司已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区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7月22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3-078)。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募集资金合计240,891,767.40元,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5,303,427.1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246,195,194.59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8月11日发布的公告(2023-087)。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截至2023年7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超过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亿元。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出具了众会字(2023)第08406号《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7月22日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3-071)。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募集资金合计240,891,767.40元,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5,303,427.19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合计246,195,194.59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尚未使用主要系待依据募集项目完工进度付款。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8月11日发布的公告(2023-088)。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不存在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况。

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

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续)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4-06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办理了股票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周文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平仓风险。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积极的措施补充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4-06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12月披露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概述

1、2023年4月19日及2023年5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4年4月18日及2024年5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及影响

自公司2023年12月披露《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市场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各方沟通,现拟终止该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后续事宜。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终止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2023年12月披露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2023年12月披露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基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的考虑,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12月披露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终止该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