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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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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4-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4-2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董事仇向东、薛静、曾平良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晓茹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且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提名方能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通过后,方能杰先生将同时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方能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耀月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4-2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利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发表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4-2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603,813.58 元,具体数据如下: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审计数据为准。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如果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项目按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4年半年度冲回信用减值准备2,989,753.04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冲回3,566,988.01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950,597.79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冲回373,362.82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公司对于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291,094.98元。

公司对于合同资产,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半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602,232.27元。

为公允反映公司报告期末各项资产价值,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700,239.37元。

三、2024年半年度核销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共计839,533.45元。本次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603,813.58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9,603,813.58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核销资产合计839,533.45元,本次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的审核意见

1、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审议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2、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一定减值损失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4-2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

暨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蔡祝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蔡祝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蔡祝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祝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蔡祝平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经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一、拟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方能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通过后,方能杰先生将同时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委员。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包晓茹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方能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方能杰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方能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耀月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耀月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6699838

联系传真:0571-86699755

电子邮箱:zhengquan@hzzh.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个人简历

方能杰,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参加工作,曾在杭州青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工作,2017年3月进入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投资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能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方能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耀月,女,199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金融专业。2021年8月至今担任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耀月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张耀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4-3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登记回执见附件二(1))。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9:00-11:30、14:30-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中恒大厦A座1908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方能杰 张耀月

联系电话:0571-86699838

联系传真:0571-86699755

电子邮箱:zhengquan@hzzh.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

邮政编码:310053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4”。

2、投票简称:“中恒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9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1)

回执

截至2024年9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恒电气”(002364)股票( )股,拟参加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2))。

附件二(2)

授权委托书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委托人)现持有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电气”)股份 股。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恒电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填写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如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4-3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05日(星期四)15:00-16: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5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h7Ft5sOVb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9月05日(星期四)15:0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05日(星期四)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理 胥飞飞,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段建平,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方能杰(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5日(星期四)15:0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h7Ft5sOVb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方能杰 张耀月

电话:0571-86699838

传真:0571-86699755

邮箱:zhengquan@hzzh.com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