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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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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4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注: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22,102,74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为133,496,097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于晓霞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49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4号文核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00股,每股发行价为34.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046,109.87元,扣除发行费用140,783,409.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20,262,700.00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9,324.66万元,2024年半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323.67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341.98万元,募集资金2024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61,342.98万元,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7,1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8,242.98万元。

注: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4770800002606)。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277673)。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子公司安徽劲威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3024136861000006)。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323.6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45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华东、非独立董事王传华、于洪波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晓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变更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变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46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张锡元、职工代表监事刘文书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张锡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51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

2024年6月6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分红方案,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11,393,34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3,496,097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上述变更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52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郁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郁露女士具备担任内审部门负责人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郁露女士简历

郁露女士:出生于1988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审计部科长;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科长;2022年12月16日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郁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郁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50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旅环境”)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4号),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股。本次募集资金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实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61,046,109.87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0,783,409.87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0,262,7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因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和子公司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现金管理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六、本次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劲旅环境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劲旅环境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53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劲旅环境”)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与证券期货业务收入有部分重叠。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所”)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少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劲旅环境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和龙,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劲旅环境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合肥城建(002208)、博俊科技(300926)、禾昌聚合(83208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王玉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劲旅环境提供审计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劲旅环境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3家,近三年复核过洁雅股份(301108)、淮北矿业(600985)、龙迅股份(68848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执业期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及自律监管措施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详细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54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议案3.00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00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出席代表法人股东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传真或信函应在2024年9月12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 劲旅环境 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晶晶 陈陈 联系电话:0551-64282862

传真号码:0551-65558979

电子信箱:securities@jlhoe.com

5、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30”

2、投票简称为“劲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与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旅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劲旅环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4号),劲旅环境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股。募集资金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实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61,046,109.87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0,783,409.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0,262,700.00元。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因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和子公司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现金管理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六、本次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劲旅环境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劲旅环境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朱玮琼 徐龙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