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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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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证券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4-051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土地被收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弘业”或“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7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南通弘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实施土地收储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南通弘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弘业”)土地被收储相关事项。

随后,南通弘业与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永兴街道”)就上述事项签订《崇川区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并收到永兴街道支付的第一笔补偿款项1,532.40万元。

有关本事项的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16日、2024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豪弘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苏豪弘业关于子公司土地被收储的公告》《苏豪弘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苏豪弘业关于子公司土地被收储的进展公告》。

近日,南通弘业收到永兴街道支付的补偿款项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南通弘业共收到补偿款项2,532.40万元。公司将根据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证券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4-050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弘业”或“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预计负债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相关诉讼案件进行风险判断,为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对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商旅”)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计提预计负债1,450.00万元。

二、相关情况

2016年5月,南京商旅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苏豪弘业要求支付三份销售合同项下货款共计2,212.20万元及违约金等,因该三份销售合同系公司业务员李某伪造公章后签订,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南京商旅起诉,全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后南京商旅不服一审裁定,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有关上述诉讼的详情参见公司于2016年5月14日、2016年10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17 号)《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29 号)。

2023年7月,南京商旅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本公司赔偿三份销售合同项下货款本金损失 2,212.20 万元及利息损失等。2024年1月,鼓楼区法院正式立案受理。2024年6月,南京商旅变更诉讼请求,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要求本公司归还三份销售合同项下货款 2,212.20 万元并支付违约金等。

2024年7月,苏豪弘业收到法院判决书,鼓楼区人民法院以构成表见代理为由,判决苏豪弘业向南京商贸公司支付货款2,212.20万元及违约金。

有关上述诉讼的详情参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临2024-041)。

三、计提预计负债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一审判决情况,公司考虑到该事项或有风险及不确定因素,结合代理律师的法律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1,450万元。本次计提影响公司2024年上半年利润总额-1,450万元。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9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豪弘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0128 公司简称:苏豪弘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