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100 公司简称:恒立液压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4-017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14日以书面送达以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立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4-019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 交易金额及期限:拟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本次授权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种类及规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任何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化的业务布局需求,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波动较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潜在不良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业务均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含各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各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
本次授权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议的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交易,但由于汇率变动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业务开展中依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导致汇率走势基本面发生变化,衍生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交割时汇率市场价格与合约价格背离,导致套期保值有效性降低或失效,甚至出现一定损失的风险。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1、严格控制交易规模。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均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将外汇衍生品规模严格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内,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2、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相关外汇衍生品业务均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并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产品,以保值为目的,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种类及规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任何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公司利用金融工具提高抵御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且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4-018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现场送达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娅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现场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详细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对公司《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详细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议案详细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详细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格式指引等要求,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号)核准,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60,99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56.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1,999,999,948.80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10,382,744.6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9,617,204.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83号《验资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5,250.42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3,552.66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5,409.0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3,415.1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06月30日余额合计为68,824.1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1月18日,本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差异系计算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三、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适用情况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33,552.6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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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4-021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合理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争取更大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含各控股子公司)拟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各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含各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受托方与公司(含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理财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信托产品、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
(五)投资期限
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选择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产品预期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证券投资部进行审核,然后再由董事长审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会同证券投资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受理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由审计部负责全程监督。
6、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造成重大影响。通过进行适当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