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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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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超过1%暨股份拍卖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2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超过1%

暨股份拍卖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8月2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彭韬持有的公司1,3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过户至买受人郭焕珍名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彭韬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3.30%下降到0.66%,持股比例下降2.6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4年7月25日,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4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股东彭韬持有的公司1,380万股股票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拍卖,郭焕珍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PROP系统查询,并向股东核实,获悉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8月23日办理完成司法过户手续。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券解除质押情况

2022年7月27日,彭韬将持有的公司1,380万股股份质押给姚晓勇,为其向姚晓勇的2,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详见2022年7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临2022-038)。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PROP系统查询获悉,彭韬质押给姚晓勇的公司1,380万股股份于2024年8月22日解除了质押,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79.8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

截至2024年8月22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本次司法过户的具体情况

2024年8月23日,彭韬持有的公司1,3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过户至买受人郭焕珍名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1、一致行动关系

彭韬、朱蓉娟夫妇分别持有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52.38%、47.62%的股权,且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朱蓉娟、彭韬、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朱蓉娟、姚芳媛分别持有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5%、16%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朱蓉娟与姚芳媛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单位:股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法院执行司法拍卖并过户,彭韬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3.30%减少到0.66%,持股比例下降2.6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即朱蓉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彭韬、朱蓉娟夫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治理和持续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