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930,513,553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16,248,453 股后的股数914,265,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分别为:邓琴女士、唐自伟先生、唐宗福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930,513,553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6,248,453股后的股数914,265,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3.30元(含税),总计派息301,707,483.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宗柳先生、刘中庆先生、王利婕女士、吴宇恩先生、邓赟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930,513,553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6,248,453股后的股数914,265,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3.30元(含税),总计派息301,707,483.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同意公司授权专人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因相关事项审议需要,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13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 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满足结项的条件,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结项;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根据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 “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
截至2024年8月20日,上述募投项目等合计剩余募集资金39,576.11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4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1,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8,330,188.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8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至7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等相关公告,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截至2024年8月20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4年8月2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4年8月20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06,851.1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9,576.11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终止情况
(一)对“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 ”进行结项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20日,本次拟结项的“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本次结项募集资金剩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中出现剩余主要原因如下:
(1)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持续优化和推广自研设备,进行外采设备替代等措施,降低设备采购成本,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
3、本次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满足结项的条件,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5,664.49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后,其募集资金专户将进行注销处理。
(二)对“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进行结项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20日,本次拟结项的“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本次结项募集资金剩余的主要原因
“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较好地控制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使用及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3、本次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满足结项的条件,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480.17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后,其募集资金专户将进行注销处理。
(三)终止“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20日,本次拟终止的“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6,152.03万元,其中设备及软件购置费用50,692.03万元,安装工程费用5,460.00万元,具体计划投入进度等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截至2024年8月2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29,272.14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设备及软件、支付安装工程费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2,431.38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
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受宏观环境因素影响,“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2、项目终止的主要原因
公司环保包装业务专注于环保包装和替塑新材料,主要定位欧美中高端市场,涵盖消费电子、化妆品、保健品、烟、酒等包装领域。“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 是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制定,计划于生产餐饮用圆盘及餐盒等环保纸塑产品,以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西南地区环保餐饮包装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持续优化。
由于近年来国际宏观环境较原募投项目设计时发生诸多变化,国内禁塑政策不及预期,国内环保餐饮包装需求面临一定压力。且受国际地缘政治分歧、贸易保护主义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充满着不确定性。公司餐饮环保包装业务客户主要为欧洲、美国等国际客户,宜宾裕同生产的圆盘及餐盒等环保包装品类出口美国会面临一定的关税压力。因此根据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宜宾裕同的环保餐饮包装业务进行生产区域布局调整,未来宜宾裕同将更加聚焦于工业环保包装的生产与交付,餐饮包装业务后续将根据客户的需求酌情考虑将生产基地布局于海外地区。因此,为了支持公司发展战略和长期高质量发展,提升募集资金投资效益,保证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拟终止“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该募投项目已形成资产供公司后续继续使用。
3、终止该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上述募集资金项目是公司根据目前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后续需要,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及业务开展情况,适时再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充足资金,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利润水平,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更好开展。
4、本次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为“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32,431.38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后,其募集资金专户将进行注销处理。
由于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及按合同约定未支付的设备质保金和尾款,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批准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的目的,项目的尾款及质保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后将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外,公司募投项目“裕同科技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完成项目投入,其剩余资金663.54元将一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相关审议和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同意公司授权专人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母公司年初可供分配利润444,180.67万元,加上2024年1-6月母公司的净利润20,785.23万元 (未经审计),扣除派息56,720.15万元,2024年半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8,245.75万元。
母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的净利润分别为: 50,359.70万元、246,408.35万元、20,785.23万元,合计317,553.28万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930,513,553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6,248,453股后的股数914,265,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3.30元(含税),总计派息301,707,483.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基数计算分配比例。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9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4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1,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8,330,188.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本报告期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3,621.77万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及购买智能存款38,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70.81万元,累计收到的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6,184.41万元,报告期初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395.97万元;美元207.52万元。
2024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98.74万元,归还2023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28,000.00万元;2024年1-6月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6,00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89万元,收到的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481.40万元。
截止2024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5,820.5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87.06万元,累计收到的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6,665.8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2,739.02万元;美元207.5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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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于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22,925.8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392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0年4月和7月分别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转出12,534.16万元和10,391.66万元(其中包含1,480万美元),完成了预先投入资金的置换。
2.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金额为1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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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无。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致力于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效率,提高成本管控力度,属于实际经营活动中的配套设施建设,无法量化测算实际经济效益。
2. 公司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目的是改善并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风险抵抗能力,扩大竞争优势并最终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不会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3.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缴纳各项税费等日常性支出,无法量化测算实际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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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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