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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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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24-05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6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考虑到独立董事所承担的责任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有效激励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现场管理与监督,参考同地区、同行业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目前的固定薪酬每人14.40万元/年(税前)调整为固定薪酬每人14.40万元/年(税前)+会议津贴(按现场出席会议次数实际情况发放,含税),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独立董事会议津贴标准为:现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享受会议津贴5,000元/次(税前),现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享受会议津贴3,000元/次(税前)。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本事项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刘奕华先生、石静霞女士、侯予先生、郑馥丽女士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根据外部薪酬水平的变化、公司经营效益、通胀水平,或出于吸引和稳定人才的考虑,适时提出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调整建议及方案,最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6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公司广丰厂区技术中心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已分别由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刊载于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1-4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2)第1-9项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上述第1-4项提案的投票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9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参会,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需在2024年9月10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参会的,请务必通过电话确认。

4.会议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28411。

联系人:刘博、肖亮满 联系电话:0760-88555306

邮箱地址:ir@broad-ocean.com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通知。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249”,投票简称:“大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4年9月10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ir@broad-ocean.com)交回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528411)。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5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4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24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7,677,829.42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42,320,643.1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4,047,727.22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37,063,639.27元。

为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43,666,294.28元(该金额暂以截止2024年8月23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2,394,438,238股为基数计算),占公司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74.04%,占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26.75%。

如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股票期权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该权益分派预案兼顾了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本次分派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正常运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刘奕华先生、石静霞女士、侯予先生、郑馥丽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5人。

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有效激励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现场管理与监督,结合同地区、同行业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由目前的固定薪酬每人14.40万元/年(税前)调整为固定薪酬每人14.40万元/年(税前)+会议津贴(按现场出席会议次数实际情况发放,含税),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刊载于2024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同意。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24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5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侦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