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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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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17 公司简称:中衡设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37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4楼中庭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冯正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衡设计集团华中总部(湖北)有限公司提供最高7000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在公司四楼中庭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决议中第2、3、6、8、9、10、15项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38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5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使用现场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决议中第2、5项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39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衡设计集团华中总部(湖北)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华中总部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中衡设计集团华中总部(湖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0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衡设计集团华中总部(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总部”)为了满足建设华中总部研发中心项目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最高7,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公司拟为华中总部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保证金额7,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七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中总部提供担保风险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有关规定及谨慎性原则,本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衡设计集团华中总部(湖北)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9JN9T3G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小军山社区商业楼1楼108-13

5、法定代表人:高霖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0年08月21日

8、经营范围:国内外各类民用建设项目及工业工程项目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及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销售;开发区规划与建设咨询;城市规划、市政设计、景观与园林设计;软件研发、图文设计与制作;自有房屋租赁;检验检测服务;建筑物的加固与改造;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文艺创作;会议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9、华中总部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华中总部申请银行授信具体情况与有关交易方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中总部满足建设华中总部研发中心项目资金需求而提供的担保;华中总部经营稳健,相继中标了“华中智能飞行器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华中智能飞行器产业基地项目(一期)”、“东津城市新中心邻里中心”、“鄂北紧急医疗救治中心二期”等多个设计项目;华中总部财务状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40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 郑斌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范翃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王健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41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26日相关公告)

2、2022年6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4日相关公告)

3、2022年6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6月13日,向147名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中的507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9.3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4日相关公告)

4、2022年7月25日,公司办理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27日相关公告)

5、2022年9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中发生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35元/股调整为9.1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21日相关公告)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中发生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10元/股调整为8.8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相关公告)

二、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13日。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14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52.5万份股票期权到期均未行权,公司对上述146人已获授尚未行权共252.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安排人员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46名激励对象未在第一个行权期限内行权,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2.5万份应予以注销。董事会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注销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本次注销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42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就公司2022年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成就作出如下说明: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26日相关公告)

2、2022年6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4日相关公告)

3、2022年6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6月13日,向147名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中的507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9.3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4日相关公告)

4、2022年7月25日,公司办理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27日相关公告)

5、2022年9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中发生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35元/股调整为9.1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21日相关公告)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中发生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10元/股调整为8.8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相关公告)

二、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行权条件已满足。除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不符合行权条件,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B3,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C2,符合部分行权条件,其余139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141名激励对象原共获授247.9万份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数量为243.1万份。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授予日:2022年6月13日

2、本次可行权数量:243.1万份

3、本次可行权人数:自授权日确定146名激励对象起,除不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41名。

4、行权价格:8.80元/股

5、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6、行权期限:2024年6月14日至2025年6月13日

7、行权安排: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8、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9、本次可行权期数: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10、本次可行权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调整后)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人员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人员名单及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程序合法、有效。

五、行权日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 Black-Schole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中衡设计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司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43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本次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二、部分制度的制定、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如下:

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2、3、8、9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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