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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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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337 公司简称:李子园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64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3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65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3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宏伟先生召开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66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合计人民币28,000万元,其中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 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理财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涵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39号”《关于核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554.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482.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072.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185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6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应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90.00万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为人民币59,910.00万元。另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不含税)150.2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759.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8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3〕8281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7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变更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未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拟将云南李子园“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190万元变更投向至江西李子园“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0.4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7,074.26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投入至募投项目“年产10 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中使用。同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内容、投资用途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和“年产10 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经前述调整后,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中已扣除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90.00万元。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在经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来自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理财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涵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并对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适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其他非流动资产”、“在建工程”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七、风险提示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八、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九、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67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57,000万元(含本数,此额度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充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回报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现金管理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共同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7,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完整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的相关人员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及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审计与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该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68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39号”《关于核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554.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482.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072.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185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6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应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90.00万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为人民币59,910.00万元。另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不含税)150.2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759.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8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3]8281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保荐机构与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鹤壁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李子园”)、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云南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李子园”)、保荐机构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李子园”)、保荐机构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相关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鹤壁李子园、云南李子园和江西李子园、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2022年11月,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其尚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东方投行承接。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子公司已连同东方投行分别与相关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2023年6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义支行、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澧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账号:579901643210808于2024年2月注销)。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金额合计人民币15,000.00万元,其中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截至 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次购买的银行大额存单流动性较强,可随时转让。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金额合计人民币15,000.00万元,其中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截至 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次购买的银行大额存单流动性较强,可随时转让。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0.4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7,074.26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投入至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中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拟将原募投项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变更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拟将云南李子园“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190万元变更投向至江西李子园“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旨在通过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和综合实力,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丰富产品结构,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难以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项目产线已于2021年8月起陆续投产,该项目已于2024年2月结项。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含募集资金孳息。

注2:该项目部分生产线已于2020 年10月份投产。实际建设产能已达5万吨,已基本满足目前情况下西南地区的市场需求,该项目已于2023年4月结项。

注3: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预计可使用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注4: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预计可使用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注5:结合公司整体产能布局及区域市场拓展程度,该项目尚未达到满产状态。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项目建设期为3.5年,分2期进行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期为2年,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后,即开始二期工程的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期为1.5年,预计2027年建设完成。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中已扣除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90.00万元。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预计可使用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注2: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预计可使用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69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营业务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经销商总数变化情况

单位:个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