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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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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9日,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9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6.9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3.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7,662股,占公司总股本152,116,633股的比例为0.024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76元/股,最低价为25.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9,063.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回购股份159.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06%,回购最高价格25.7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2.52元/股,回购均价15.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9.6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回购期间,公司发行的“宏微转债”累计转股145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转增60,766,942股。综上,公司总股本由152,116,608股增加至212,883,695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597,967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述已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