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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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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608 公司简称:恒玄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玄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继雄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1)。

4、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8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6、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9、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由于14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66,154股。

2、由于1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作废上述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923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8,077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恒玄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还应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752号”文《关于同意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62.07元。截至2020年12月9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2,1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增值税)86,429,284.91元后,剩余募集资金4,775,670,715.09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6,889,564.87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58,781,150.2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18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1: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注2:本期转至回购证券专户的募集资金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为了便于募投项目实施,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和7月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恒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21年6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专项账户(账户号:70010122002964944)予以销户,并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7月6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22年5月12日,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终止“Type-C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追加至“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2022年7月,本公司办理了上述募投项目于中国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437780710681)的注销手续。

2022年7月28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22年11月,鉴于公司存放在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15000105701909)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办理了该账户的注销手续。

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和8月、2024年1月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杭州溪棠感芯科技有限公司、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恒玄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和恒玄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鉴于公司存放在上海银行浦东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3004354507)及全资子公司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21282810666)对应的募投项目“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已结项,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21423310107)及全资子公司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21282810328)对应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公司存放在上海银行浦东科技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3004610562)及全资子公司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21282810111)对应的募投项目“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结项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8月和11月完成以上六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本期,公司严格按照《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273,000,000.00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178,780.5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包括自筹资金先行垫付的募投项目款97,635,442.13元和其他发行费用10,543,338.4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此次置换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882号《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2月2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包含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3年12月2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9亿元(包含1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8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00%。

2021年5月20日,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8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00%。

2022年9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8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00%。

2022年10月19日,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8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00%。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60,000.00万元,本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50.84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已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5.7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于2023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21.1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77.63万元。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议案规定,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8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6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62.00元/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完毕。2024年半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划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人民币33,000,000.00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47,562股,占公司总股本120,034,708股的比例为0.37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8.00元/股,最低价为99.5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9,761.1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3年12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恒玄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和恒玄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2022年4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 TWS耳机的迅猛增长和快速推广, Type-C市场被TWS耳机挤压并逐步萎缩,项目建设不及预期,且考虑到终端市场对蓝牙音频芯片的性能要求在持续提升等情况,公司拟终止“Type-C 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追加至“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 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随着终端市场对蓝牙音频芯片的性能要求的逐步提升,公司需要不断改进制程工艺从而满足智能终端产品的升级需求,故公司决定将“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2月延期至2023年9月。

2022年5月12日,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2年12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2年整体经济环境呈现下行趋势,对研发项目内外部协作效率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造成“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公司综合评估后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00%系募集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投入。

注2:“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2023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由于产品持续开发和市场开拓原因,2024年半年度项目收入尚不足以覆盖全年的成本费用支出。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00%系募集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投入。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Liang Zha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Liang Zhang 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了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1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8498万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由于14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66,154股;由于1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作废上述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923股。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8,077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49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4日(星期三) 至9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bestechni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11日 下午 13:00-14: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1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理:赵国光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广平女士

独立董事:戴继雄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凌琳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11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4日(星期三) 至9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bestechni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877 1788*6666

邮箱: ir@bestechn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7.8498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32.9060万股,约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003.4708万股的1.94%。其中首次授予208.7693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74%;预留24.1367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0%。

(3)授予价格:64.84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4.84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23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本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预留授予37人,为公司技术骨干人员、业务骨干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同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0年至2022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 度营业收入定比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公司层面归属 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0年至2022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定比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 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继雄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1)。

(4)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8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6)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9)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下转1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