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82 公司简称:新钢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刘建荣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选举刘坚锋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
三、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傅军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聘任廖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卢梅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同意聘任钟益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目前,钟益俊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钟益俊先生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个人简历
钟益俊先生: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大学本科学历,钟先生毕业于安徽财经学院计划统计系统计专业。历任新钢股份市场管理部部长;新钢股份销售部经理、党委书记;新钢股份副总经济师、深改办副主任,运营改善部(法务风控部)部长,公司治理部(法务风控部、董秘室)部长。现任新钢股份总经济师,公司治理部(法务与合规部、董秘室)部长。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0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8月23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刘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宝武财务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事项。本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定,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新钢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减少管理界面,提升钢铁主业的竞争力。董事会同意由新钢股份全资子公司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新钢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新钢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刘建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刘坚锋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委员专业优势,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梅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梅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卢梅林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钟益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7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半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平均售价情况:
■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09-11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钢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1日
至2024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 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进 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 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 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 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 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6:30。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
3、联系人:新钢股份证券董秘室 电话:0790-6292961、6292876;
传 真:0790-6294999;
4、现场参会注意事项: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4年6月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资产进行了处置。公司当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237.20万元,资产处置损失3.2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1-6月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5240.45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公司当期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所得按类别列示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应收款项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其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计提其减值准备。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经测试,公司2024年6月末坏账准备余额应为22,109.65万元,2023年坏账准备余额为23,105.29万元,本期计提850.60万元,本期转回1,855.27万元,其他减值变动增加9.03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其他变动为汇率变动影响。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经测试,公司2024年6月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应为10,801.59万元,2023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3,340.68万元,本期计提6,242.42万元,本期转销8,781.51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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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钢材价格及大宗原燃料价格持续走低。经测算,公司年末持有原材料部分品种、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部分资材备件库龄较长存在减值迹象等。综上,本期公司共计提存货跌价损失6,242.42万元。2024年1-6月对2023年度计提减值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进行后续加工及外销,转销相应存货跌价准备8,781.51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3年,公司处置部分固定资产,转销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185.17万元。经测试,剩余固定资产未出现进一步减值迹象,故未计提相关减值。
■
三、本次资产处置损失情况
2024年度-1-6月份,公司资产处置损失共计3.25万元,主要是子公司江西俊宜矿业有限公司房产处置产生损失2.14万元,广州新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处置电脑固定资产产生损失1.11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如前所述,2024年1-6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收益合计5237.20万元,资产处置损失3.2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1-6月公司净利润5240.45万元。公司将持续加强资产管理,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及资产减值风险,加快处置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提升公司资产运营质量。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损失。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损失。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钢股份”)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2024年4月21日、2024年5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新钢股份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2024年5月21日披露的《新钢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本次拟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建荣、刘坚锋、廖鹏、卢梅林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同意上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公司此次拟新增的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积极应对市场下行,全面贯彻落实公司“降费用、控投资、拓市场、尽招标、强考核”新的十五字方针,全面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公司部分原料采购或接受劳务模式发生变化。
为进一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中国宝武及子公司矿石资源采购等业务和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等采购货物业务,为此新增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58.06亿元。
(四)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介绍
1、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821H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
法定代表人:胡望明
注册资本:5,279,110.1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 1992年01月01日
经营范围: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税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招投标代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2、宝武原料供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4T49Q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1108室
法定代表人:施兵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7月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无船承运业务。
3、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
境外企业经营证件号:527537
注册地址:HKG-香港
法定代表人:无
注册资本:142,003.40万美元
成立时间:无
经营范围:矿石贸易。
4、BAOSTEELRESOURCESSINGAPORECOMPANYPTE.LTD.
境外企业经营证件号:201217400C
注册地址:海外新加坡7TemasekBLVDSuntecOne#40-03
法定代表人:无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宝钢资源新加坡有限公司2012年7月13日于新加坡注册成立,实收资本3,000万美元,是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资源新加坡的经营范围包括贸易及投资,目前主要从事铁矿石、煤炭、焦炭、合金等与钢铁产品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资源贸易业务。
5、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GN6D
法定代表人:张青
注册资本(万元):479,872.20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1269号216幢1150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塔):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工业品销售《除专项规定),机电设备、冶金专用设备、炉密设备、冶金辅料、耐材辅料、通信设备、电子设备、智能设备、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软硬件及配件、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及制品、剪防用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翻译服务,供应咗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及专项规定)。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润滑油销售:成品治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
6、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548515D
法定代表人:吕军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600弄1号5层A501-A507室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冶金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133492539R
法定代表人:朱湘凯
注册资本(万元):99,905.43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520号
经营范围:工业企业、建筑业、公用、交通领域设备设施的工程(含能源利用、消防设施、机电、炉窑、冶炼工程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维修;通用及专用设备(含锅炉、起重机械)、仪器仪表、金属结构、标准物质的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应用软件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和技术研发;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8、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833939R
法定代表人:赵怒昆
注册资本(万元):283337.00
注册地址:宝山区铁力路2510号
经营范围:冶金、建筑、装饰及环保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化工石化医药、市政专业建设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建设专项设计;设备设计、设备成套及管理、工程、投资技术服务及咨询;工程结算审价;环境评价、城市规划;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
9、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574402383D
法定代表人:陈昭启
注册资本(万元):421,597.92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雨翠路与九华路东南角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金属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10、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NQ4X5A
法定代表人:陈在根
注册资本(万元):321,045.66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508号1幢
经营范围:一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
(二)关联关系
中国宝武为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的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及子公司为新钢股份关联方。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宝武及子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具有较强履约能力,预计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此次拟新增的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宝武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以及接受劳务等。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吸收合并新钢贸易(北京)有限
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3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新钢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概述
按照有效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管理成本,由新钢股份全资子公司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国贸”)吸收合并新钢贸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贸易”)。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钢国贸作为吸收合并方将承继北京贸易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并存续经营;北京贸易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被依法注销登记。
二、吸收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2MA35N8XG5J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1号
5.法定代表人:郭毅
6.注册资本:315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医疗用品及器材、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贸易经纪与代理;运输代理业;仓储业(不含危险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半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6月30日,国贸总资产 69,638.34万元,净资产为 61,670.61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54,348.14万元,净利润1,060.91万元。
(二)被吸收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钢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9496046XC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19层6单元2210
5.法定代表人:庄央兵
6.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批发金属材料、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服装、煤炭(不得在北京地区从事实物煤交易、储运活动);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商务委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北京贸易为新钢国贸全资子公司,新钢国贸拥有其100%的股权。
9.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北京贸易总资产4,354.52万元,净资产为4,056.69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0.82万元。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的方式:新钢国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整体合并北京贸易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钢国贸存续经营,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保持不变;北京贸易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二)合并范围:吸收合并完成后,北京贸易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由新钢国贸依法承继。
(三)其他相关安排:合并双方将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权属变更、税务清算、工商变更、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吸收合并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人员安置、税务清算、工商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吸收合并全部事项办理完毕止。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管理极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北京贸易系新钢国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属于新钢股份内部整合事项,不会对新钢股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损害新钢股份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新钢股份的当前损益产生实质影响,新钢股份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不会损害新钢股份及其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8月23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傅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傅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