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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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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613 公司简称:奥精医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产生实质性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

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具体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3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19号《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666,677.6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816,913.05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7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首次发行《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5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5,929,100.00

元,2021年投入募集资金110,190,356.43元, 2022年投入募集资金127,176,745.60 元,2023年投入募集资金115,994,983.99元,2024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23,062,925.83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412,354,111.85元。

②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04,328,427.23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19,328,427.23元,七天通知存款70,000,000.00 元,券商收益凭证15,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分别与各个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除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之外,另有15,000,000.00元转出用于购买华泰证券券商收益凭证。

三、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684.98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了发行费用人民币265.13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6,672.98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258号)。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6,672.98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65.1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4年 06 月 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418.41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85,000,000.00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以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以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调整及新增前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100%,主要系项目投资支出包括了募集资金、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7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等事项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等事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及注册资本的情况

因办公调整,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开拓路5号3层A305”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1幢1#厂房西区二层015”。

因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新增股本人民币2,218,250.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20,303,642.25元。公司总股本由133,333,334股变更为135,551,584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33,333,334元变更为135,551,584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及注册资本的情况,公司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有关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024-035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26号院2号楼4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永强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公司现拟针对《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 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 2024-034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4 年8 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19号《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666,677.6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816,913.05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7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首次发行《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5号)。公司已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相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04,328,427.23元(含利息)(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同时,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该事项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6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26号院2号楼4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

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4 年8 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一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 -4:3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 26 号院 2 号楼 4 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9月9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女士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 26 号院 2 号楼 4 层

邮编:102600

电话:010-5633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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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