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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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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24-07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私募基金的事项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北京恒盛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青岛盛通顺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私募基金青岛盛通顺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投资标的为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本次投资设立的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10,64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出资比例为9.398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2024年2月27日,青岛盛通顺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青岛盛通顺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最终募集资金金额为7,065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比例的14.15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

2、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自身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3、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430 号)《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10,382,934.57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510,382,934.57元,实收股本为464,798,231.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4、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和2023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截至2024年5月11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回购公司股份4,500,0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682%。

5、关于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防范经营风险,落实往来款项的债务偿付问题,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行政单位(以下简称“经开区行政单位”)拟以部分资产用于向公司偿还债务中的24,599,289元债务。上述债务重组事项审议披露后,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客观因素影响未能实施。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重组方案变更的议案》,拟变更前述债务重组方案。经开区行政单位拟以部分房产用于抵偿截至2024年5月18日经开区行政单位确认的尚未向公司支付的16,277.61万元工程款中的8,942.06万元债务,剩余7,335.55万元债务经开区行政单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7,335.55万元现金回款。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6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Ⅰ期)”进行延期。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1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7,380,499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7,096,001.1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8,096,623.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8,999,377.3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11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数据。

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I期)已完成两栋算力中心主要土建工程建设、机电设备安装及辅助配套功能楼建设;部分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人员已招聘且培训到位,拟进入试运营。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对以下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I期)已完成主要土建工程建设、机电设备安装及辅助配套功能楼建设,拟进入试运营阶段,目前业务拓展情况良好,已和部分客户签订正式合同和意向协议。鉴于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I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机柜需要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安装,无法一次性安装到位,为充分保障资金使用效率,本着降低成本的原则,公司审慎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根据客户定制化需求逐步安装,逐步投入募集资金。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是为了充分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Ⅰ期)”的建设周期由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6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及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中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余各制度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6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栾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栾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栾凌先生上述职务的原定任期为2022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3日。辞职报告生效后,栾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栾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栾凌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补选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栾凌先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职责。

栾凌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栾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熊希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熊希哲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希哲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经审议,根据提名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熊希哲先生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及专业资格等相关情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所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规范运作知识及专业能力,熊希哲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熊希哲先生能够胜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熊希哲先生简历:

熊希哲,男,1982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7月至2005年7月,任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05年7月至2007年2月,任职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7年3月至2010年3月,任职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10年4月至2020年6月,任职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7月至今,任职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熊希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3.5.4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6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提前召开了独董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此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直属营业室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本次授信采用的担保方式为知识产权(含专利等)质押,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王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024,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8%,王刚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王刚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王刚先生配偶闫敏女士,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未持有公司股份,闫敏女士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直属营业室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本次授信采用的担保方式为知识产权(含专利等)质押,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为受益方,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此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导致未来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此次接受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年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为16,163.95万元(不含本次)。本年年初至今,除接受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直属营业室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本次授信采用的担保方式为知识产权(含专利等)质押,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申请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分了解,及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先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发展需求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直属营业室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风险可控,可以进一步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以上事项有利于公司融资事项的开展,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7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2024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定于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15:3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2)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1.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及邮件在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10:30至13:30,16: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事务中心,邮编:8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历丽、朱沛如

电话:0991-3708335、0991-5300603

传真:0991-3680356

电子邮件:sd@leon.top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事务中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出席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委托人在本次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

二、委托人持有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为[ ](持股性质),受托人可依法行使[ ]股股份的表决权。

三、受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提案及事项均享有表决权。受托人对本次会议列入的提案按以下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所审议的提案如无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表决。由此引致的责任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四、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五、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03”;投票简称为“立昂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完整填写全名及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9月10日18:00之前送达、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7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概述

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614.20万元,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计0.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二)核销资产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止2024年6月30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合计人民币0.73万元予以核销。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的依据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商誉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公司本报告期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不计提减值准备。

(三)核销应收账款的依据及原因

本次核销的坏账原因为应收账款账龄过长且经各种渠道催收后均无法回收而核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进行核销。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总计增加公司2024年上半年利润总额614.20万元。

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利润。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6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5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葛良娣女士、王子璇女士、独立董事栾凌先生、刘煜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张玲、职工监事宋键、监事蓝莹、副总裁李刚业、董事会秘书宋历丽、财务总监何莹、风控总监徐珍、运营总监祁娟列席会议,保荐机构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Ⅰ期)”的建设周期由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公司制度的修订及董事会审议情况如下:

4.0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02《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4《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5《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6《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07《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8《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09《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栾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熊希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熊希哲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熊希哲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直属营业室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本次授信采用的担保方式为知识产权(含专利等)质押,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申请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关联董事王刚先生、王子璇女士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纪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6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5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宋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发展需求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直属营业室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风险可控,可以进一步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以上事项有利于公司融资事项的开展,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