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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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61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6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8月22日披露了《湘财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58),单独持有24.13%股份的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2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基础上,新增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新增修订〈公司章程〉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2)。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8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6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22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会议厅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6日

至2024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详见2024年8月22日、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6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修订《公司章程》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6日,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24.13%的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控股”)《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新增修订〈公司章程〉条款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湖控股单独持有公司股份689,855,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13%,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案内容如下: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等因素,基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湘财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拟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基础上,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补充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新增修订外,《湘财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7)其他修订内容不变,《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本次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将于股东大会通过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