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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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公告编号:2024-5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135号】。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 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要求上市公司支付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本金1亿元及投资固定收益14,301.2279万元,截至目前,该案件已开庭,蚌埠市仲裁委未判决。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 431号】。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要求上市公司支付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5亿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6,572,328.74元,截至目前,该案件未开庭。

(二)关于公司原实控人王冬雷涉嫌职务侵占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收到蚌埠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实名举报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冬雷涉嫌通过蚌埠德豪挪用、侵占蚌埠市政府拨付给上市公司的专项财政补贴资金2.4亿元,其已就相关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日前,实名举报人已收到蚌埠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蚌公〈经〉受案字【2022】48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立案调查。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根据事态进展情况做好应对,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三)关于拟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与蚌埠高新和蚌埠投资签署框架协议,公司拟收购蚌埠高新和蚌埠投资持有的三颐半导体各1亿股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 公告》编号:2023-08,该协议尚需蚌埠高新和蚌埠投资国资主管部门批准。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德豪 编号:2024一5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4一54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