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控股股东增持事项
1、2024年2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唐山工控发来的告知函,自2024年2月8日起6个月内,以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2024年7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唐山工控发来的告知函,自2024年7月9日起6个月内,以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二)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1、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份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2、2024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4,289,000股已于2024年5月13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4044%。
3、2024年5月30日,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了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议案,会议选举王建祥、孙昌岭、沈一涛为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建祥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三)注销部分回购股份
1、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242,400股。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其中6,239,427股继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02,973股由原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2、2024年4月10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信息已通过公告形式通知债权人。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已于2024年6月19日完成。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5,402,973股变更为303,400,000股。截至目前,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四)子公司重大事项
1、2024年1月22日,公司与海南如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景兆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显锋、陈永建签署了《如是创新(武汉)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设立如是创新(武汉)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目前,如是科创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2、2024年2月,康达新材料(天津)取得了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下发的《关于康达新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高新审建审﹝2024﹞27号)。
3、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由于上海晶材2023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上海晶材原股东向康达晟璟合计支付15,544万元的期后应补偿金额,补偿方式为现金与股权形式。截至目前,业绩补偿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公司盖章: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日期: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5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77)。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8)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相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建祥、刘丙江、宋兆庆、程树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签署〈2024年度综合集采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签署〈2024年度综合集采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建祥、刘丙江、宋兆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8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8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拟签署重大技术许可及服务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拟签署重大技术许可及服务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上午9: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6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4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占成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7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8)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并且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5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541,020.58元,转回或转销合计28,054,645.40元。其中公司对部分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长期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资产合计3,118,224.13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2,401,219.41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年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8,255,832.87元,转回3,072,638.34元;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1,174,249.17元,转回14,942,043.51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0元,转回132,870.68元,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282,529.51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110,938.54元,转回4,387,649.33元,资产减值损失-276,710.79元。
三、资产核销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3,118,224.13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的坏账主要形成原因是由于该应收账款账龄过长,经多种渠道催收或诉讼后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401,219.41元。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及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6月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541,020.58元,转回22,535,201.86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3,118,224.13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2,401,219.41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5,818.72元。
本次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重要提示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8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9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认购邀请对象的报价情况以及《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30,797,101.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87.60元。
截至2016年11月2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将扣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总计19,000,000.00元)后的资金总额人民币830,999,987.6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经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3,561,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7,438,487.6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20ZA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累计投入金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79,774.39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①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2024年半年度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494.41万元。
②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80,268.80万元。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910,05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3.2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87.9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49,999.8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691,249,988.1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10Z016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累计投入金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57,520.98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①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2024年半年度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5,590.45万元。
②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6,716.70万元,其中6,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216.70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3)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63,111.4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1)2016年12月,本公司与开户银行、瑞银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科技”)与开户银行、瑞银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的议案》,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新材料科技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交行自贸区分行”)和江苏银行上海黄浦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黄浦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资金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同时公司、新材料科技与瑞银证券及交行自贸区分行、江苏银行黄浦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2022年8月,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南康达”)和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鑫宇”)分别与开户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9月20日,公司及新材料科技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新材料科技募集资金的存储并将该资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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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变更项目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照表。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变更项目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4: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丁基材料项目系公司在2016年基于当时的市场情况和发展前景确定的,而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和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其市场前景不及预期。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于2019年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8,558.08万元投资高性能环氧结构胶粘剂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详见附表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照表。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根据丰南康达“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建设情况,综合考虑项目付款进度、自有或自筹资金调度及建设周期等因素,为更好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公司产业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变更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1,628万元用途,用于全资子公司新材料科技对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齐化”)的股权进行收购和增资。
公司通过控股大连齐化,可以进一步延伸环氧系列产品上游产业链布局,整合公司在风电领域的技术、市场、管理及一体化运作的优势,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力,是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和战略升级的需要。同时,公司持续关注特种树脂在电子工业的基础材料领域的应用,特种树脂中电子级环氧树脂是覆铜板的关键基础材料,此次变更募投收购大连齐化有利于公司向电子级环氧树脂领域进行规模化延伸和布局。详见附表4: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照表
附表3: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4: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照表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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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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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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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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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9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调整后预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0447%;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在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1,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除非涉及关联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对上述担保额度及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调整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必控科技”)预计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人民币,调整后预计担保总额度为146,000万元人民币。调整后预计担保总额度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0447%。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总额度内,以银行等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效期一致,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除非涉及关联担保事项)。
二、调整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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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6,266.3327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4、成立日期:2006年3月13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85419150B;
6、公司住所:成都未来科技城(成都东部新区联创街11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机制造;集成电路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经营】;耐火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集成电路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与公司关系:必控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必控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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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2024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必控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以上被担保对象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经营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公司为其提供的上述担保为最高限额担保,相关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经营行为,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担保对象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78,149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3.4365%;对外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6,045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8559%。
若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83,149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1161%。公司及子公司除对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汉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预计。其中,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控发展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1,220万元,与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铭瓷”)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以上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调整并增加与西安晶菱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菱半导体”)的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后预计与唐控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3,880万元,与成都铭瓷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410万元,与晶菱半导体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450万元。
2、调整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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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调整外,原预计事项及金额未做其他调整。
3、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建祥、刘丙江、宋兆庆、程树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上一年度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及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相关说明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3)注册资本:919,568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0年7月2日;
(5)住所:唐山市路北区金融中心1号楼2001、2002、2003;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唐控发展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764,609.96万元,净资产为1,743,663.53万元,2024年1-3月,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129,089.61万元,净利润为5,937.18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
唐控发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唐控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俊伟;
(3)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9年7月3日;
(5)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物联大道111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软件开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网络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都铭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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