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2 证券简称:好想你 公告编号:2024-052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26人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0,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93元/股。同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存在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的情况,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4,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00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984,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53,243,369元减至452,259,369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53,243,369股减少至452,259,369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中华北路199号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浩翔
邮政编码:451162
联系电话:0371-62589968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上述指定地点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说明
以邮寄方式进行申报的,请在申报前与公司联系,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并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82 证券简称:好想你 公告编号:2024-051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8月26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6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中华北路199号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1楼11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石聚彬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5人,代表股份175,171,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4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51,528,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3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7人,代表股份23,642,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62%。
6、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6人,代表股份30,960,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7,328,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6人,代表股份23,632,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40%。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509,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3%;反对4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5%;弃权196,6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9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29%;反对4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9%;弃权196,6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52%。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001,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22%;反对972,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51%;弃权197,3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91,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19%;反对972,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07%;弃权197,3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74%。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941,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79%;反对971,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7%;弃权258,2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3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277%;反对971,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81%;弃权258,2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41%。
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002,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1%;反对970,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9%;弃权198,0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92,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67%;反对970,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36%;弃权198,0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7%。
5、《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504,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3%;反对4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5%;弃权199,9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93,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61%;反对4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80%;弃权199,9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8%。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006,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50%;反对968,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7%;弃权196,7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95,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74%;反对968,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71%;弃权196,7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55%。
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946,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09%;反对971,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4%;弃权253,4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36,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49%;反对971,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65%;弃权253,4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6%。
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996,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91%;反对977,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0%;弃权197,6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85,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044%;反对977,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72%;弃权197,6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4%。
9、《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035,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14%;反对936,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8%;弃权199,2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24,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304%;反对936,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60%;弃权199,2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6%。
10、《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660,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3%;反对3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3%;弃权165,3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49,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93%;反对3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6%;弃权165,3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1%。
11、《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948,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23%;反对3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7%;弃权202,3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88,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70%;反对3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22%;弃权202,3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08%。
12、《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484,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2%;反对5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8%;弃权110,3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74,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35%;反对5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1%;弃权110,3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4%。
其中,对于提案11,公司相关股权激励对象及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提案1、提案2、提案3、提案4和提案1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树才、胡中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