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00 公司简称:华峰测控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5,439,42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总数为176,100股后的股本135,263,32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110,565.21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为27.6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3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296,29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7.4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1,642,975,260.77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公司募集资金金额1,528,613,803.64元,已于2020年2月13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6,355,220.68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582.96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除上述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6,355,220.68元外,募集资金账户支出共计1,033,538,562.56元,其中账户管理手续费30,060.54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45,940,638.57元(包含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7,597,458.98元,利息收入28,343,179.59元),以前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为83,778,049.21元。
2024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支出合计66,746,962.12元,其中:
1、募投项目直接支出金额合计 66,744,995.67 元;
2、账户管理手续费等支出 1,966.45 元;
2024半年度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为4,548,007.18元。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40,316,237.87元,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 500,299,114.67 元,二者差异金额为 59,982,876.80 元,为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连同保荐机构在上市前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盛态思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盛态思”)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拟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29,529,485.56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0年3月置换先期投入29,529,485.56元。本次置换已经 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0]第 3-00050 号《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盛态思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及/或子公司共同实施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和科研创新项目,对应实施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
3、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1.5 亿元募集资金、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5号楼 101、102、103号的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5号楼101、102、103号的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不动产登记证。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4月25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4月25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本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建立了投资审批、过程监督、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环节,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投资产品的活动进行了有效的规范。
2024半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收到的理财收益(包括定期存款等利息收入)合计为4,548,007.18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7,597,458.98元,利息收入28,343,179.59元,共计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45,940,638,57元。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毕。后续募集资金专户保留期间,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款项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将按要求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科研创新项目全部为研发项目,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储备,持续推出新产品以增强公司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研发投入、进度、成果及对未来的贡献均具有不确定性,无法单独予以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无。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截止期末另有银行手续费累积支出32,026.99元。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4-040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5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
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9月6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5号楼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9月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2024年9月6日下午17时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5号楼5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94
联系电话:010-63725652
电子邮箱:ir@accotest.com
联系人:魏文渊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4-03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796.14万元增加募投项目“科研创新项目”的投资金额,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3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296,29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7.4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1,642,975,260.77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公司募集资金金额1,528,613,803.64元,已于2020年2月13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6,355,220.68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582.96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 元
■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51,225.8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51,225.86万元。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北京华峰使用1.5亿元募集资金和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5号楼101、102、103号的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1.5亿超募资金转入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银行账户。截止2024年6月30日,超募资金余额36,225.86万元,银行账户余额为40,004.08万元,差额为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人员规模的增长及对未来长远发展的考虑,为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募投项目产品技术竞争力,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要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8,796.14万元增加募投项目“科研创新项目”的投资金额,上述募投项目拟增加投资金额的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是公司基于市场变化的客观情况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根据项目研发进度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提升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投资需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是公司基于市场变化的客观情况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根据项目研发进度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提升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2,490,155.69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5,439,42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总数为176,100股后的股本135,263,32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110,565.21元(含税),本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本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6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4-041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运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需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