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33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科苑路399号创新园区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3日
至2024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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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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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20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科苑路399号1幢,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80221108,电子邮箱:ir@huaqin.com。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需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80221108
传 真:021-80221109
联 系 人:王志刚、冒姗昀彤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科苑路399号
(二)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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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4-057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或“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和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邱文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勤技术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议案》
本政策旨在列明公司关于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所持立场以及在实现过程中持续采取的方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4年9月23日(周一)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3)。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4-058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或“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和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建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勤技术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1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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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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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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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高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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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旭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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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将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审计人员数量及投入工作量、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意将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2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的总股本725,801,805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数1,608,47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该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1日实施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725,801,805股变更为1,015,479,137股,注册资本由725,801,805元变更为1,015,479,13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8月20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根据登记情况,公司股份总数由1,015,479,137股变更为1,015,890,62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15,479,137元变更为人民币1,015,890,62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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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